我現在是警示帳戶的被害人??我要怎麼樣過這幾個月? - 生活

Table of Contents

因為我自己一個人住~~在外面的房租是和別人合租,但是我碰到這個問題~~~我一心只想著我的薪資可不可提出來?不然的話我一定無法一個人過下去??我只想要這幾各月上訴的時間我還是可以提到我自己的錢~~付房租有生活費...等等的開銷...要支出..又加上不想讓我的父母親擔心??所以更不可能和家人要錢,想

All Comments

Blanche avatarBlanche2008-09-25
您好,除了警示戶頭外,其他衍生性警示帳戶可以臨櫃提款哦這是金管會的規定因為打字很累建議你去爬一下文點閱我的知識中的回答記錄我曾經幫過其他網友回答跟你一樣的問題他也順利臨櫃提款了加油...Showmore
Ida avatarIda2008-09-25
一、不管是遺失被冒用或欠錢賣帳戶等,如今之計您須等待司法程序終結後,再辦警示帳戶解除。只要一個帳戶列為警示戶,名下所有帳戶會為警示戶,警示戶未取消前無法於任何金融機構開新戶,警示戶通報期限達5年。解除警示戶的權限屬原通報機關,不要搞錯對象,看判決書可知誰通報,若尚未判決者,�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08-09-25
內容不夠充分敘述,無法知道你是怎麼變成"警示帳戶"莫非你把存款簿賣掉或給不明人士應用,這些可都是犯法行為,對方以一本3000元代價購買,但是他實際用來犯案,而你卻不知道他能做什麼,詐騙也是其中一,所以你必須到全台灣警局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