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要我去辦棄養讓他可以去辦低收入 - 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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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抱歉請各位大德提供意見和幫忙事實經過:大概在二十年前我爸就己經沒有在經濟上供給我和我媽的一切生活費用他們也離了婚扶養權在我媽那裡雖然法律上有提供教育費的規定不過這一點一直是作空的因為避免他一直來要錢我們也一直沒有什麼往來和積極的聯絡前兩天他透過我舅舅來告訴我媽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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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a avatarIda2010-06-20
問題:1.小弟是否可以"先行"用1118-1條的扶養相關法條來去掉子女的扶養責任好讓我爸去辦理低收入戶2.如果問題1的想法是可行的~請問該如辦理呢3.還是小的根本就想錯請各位大德指點迷津謝謝答::既有直接血源子女關係,那就必需要負扶養責任,無法棄養,法令應無此法,社會救助也不容許的�
Joe avatarJoe2010-06-20
主要釐清的一點是,你父母離婚了!!有正式的戶籍資料可供調查!!近廿年,互相沒有往來,也沒有任何糾葛!!如果是醬子,你可以先觀察,你父親把話轉達給你們家人的真正用意.如果,他想去辦,就請他去辦吶!!你的方法是行不通的,只能見招拆招了.提供你作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