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台中市貿傢俱展下的受害者 - 生活
By Jake
at 2007-12-13T00:00
at 2007-12-13T00:00
Table of Contents
我去年參加台中所舉辦的傢俱展覽的消費者!
對於台中市貿或是台北世貿所舉辦的任何活動都是很放心的進行消費~
但是那次的傢俱展,讓我對於世貿展所舉辦的活動開始產生質疑?!
我當初在會場向其中一家的店家(可利薇貿易有限公司)訂購一批22萬的傢俱!
如今準備要取貨的同時,卻與此家可利薇店家發生了一些糾紛與不悅~
當初在訂購前,我也提前告知我們是購買新竹的預售屋,
對於交貨的正確時間點真的不確定!
可利薇店家的銷售人員也在當時面帶笑容答應時間很好配合,
只要能在出貨前2個月告知即可!!
於是可利薇店家幫我們在訂單上寫上預計96年8月交貨!
因此我和老公才安心地與可利薇店家開始進行後續的消費交涉~
於是訂下會場所展示的3+2+1沙發(附贈大小茶几+電視櫃+一堆抱枕)=6萬
但因為對於會場展示的色系不太滿意,
可利薇店家也承諾日後可以挑選喜歡的花布料,
並再贈送一組沙發布套,以便日後更換!!
也訂下會場所展示的加大床組+馬鞍皮床尾椅(含床墊上下墊)=16萬
(附贈餐桌+2張餐椅+一套床包組)
於是就和老公興高采烈的刷下為未來的新家選購的這批22萬傢俱的訂金6萬!!
就在今年5月準備和老公婚事的同時,可利薇店家也打來電話,詢問是否在8月能如期交貨?!
因為預售屋並未完成,所以我也告知可能要在延後2個月(預計96年10月)
我還詢問店家是否要更改訂單上的預計交貨時間?!
但店家也回答大家是做誠信交易,不需要特地在上台北更改日期!!
今年10月,因為建商的關係,過戶與交屋必須延到12月,
於是再度與可利薇店家延後至12月份出貨!
今年11中旬過後,與可利薇店家確認12月初要上台北挑選沙發布料及材料選料,
也告知我們的預售屋已經交屋!
但上了台北-士林店面後,業務人員告知當初會場那組沙發已經快停產,
所以無法挑選布料,只能就店家的米白與咖啡2色做選擇!!
於是先對其他傢俱做完選色選材後,
對於沙發的問題,業務人員也無法承諾是否能換布料?!
她告知等待老闆娘回國後,再幫我轉達對於沙發布料的問題!!
一等就是1週多,接到的是老闆娘不友善的電話!!
她說今年物價上漲,無法再用訂單上的22萬達成交易!
每項傢俱都需增加2萬8~5萬不定的價錢!!
就連贈品也都必須逐項購買!!
我說這跟當初在會場的承諾差太多!我實在無法接受!!
老闆娘也告知,時間過的太久遠~她目前只能以我們當初在會場刷訂的6萬來購買傢俱!
至於16萬的床組她也不賣了!!
一附不想和我們交易的態度!且態度很強硬!!
並威脅我們訂單上的預計交屋早已超過1年,照理說她可以不用理會我們消費者的!!
我說物價上漲我能體諒,但是態度不要這麼強硬,一副要跟人吵架的態度!!
我能退一步再增加8千購買當初沙發所贈的贈品....
但是利薇店家的老闆娘一直堅持要用原價才能夠得那組沙發,
3+2+1沙發+大小茶几共需8萬8元,而且沒有其他贈品!!
其他的電視櫃或是加贈的沙發布套都需加錢!!
但是我說,可是當初在會場的承諾是說時間好配合,
更何況我在今年5月多也詢問過是否更改訂單日期?!
妳們的回答是:大家是誠信交易,不用這麼麻煩!!
怎麼可以現在翻這條來回絕我們的訂單?!
但是可利薇店家的老闆娘卻回答,妳有證據嗎?!妳有錄音嗎?誰是人證?
就這樣回堵我的疑問?!
我說如果我把案子交給消基會處理會不會比較好?!
可利薇店家的老闆娘還高傲的回答:"好阿!!拜託妳去找消基會!!"
既然大家對於此消費都都不能妥協,可否退還訂金?
店家依然不同意?
對於履行合約當初的商品她也不願意?
所有的遊戲規則都只能遵行可利薇店家的老闆娘所開出的條件!!
沒有任何讓我們消費者說話或是協商的空間?!
我想試問?這就是世貿中心所挑選出來的優質店家嗎?
這麼簡單不過的交易行為都可以被這樣惡劣的店家欺負?
那消費者的權益與保障又在哪裡?
在與店家爭執的同時,舉辦單位又在哪裡呢?
今天在電視上看到貴單位又開始廣告即將要舉辦傢俱展!
真的很擔憂誰又是下一位無辜又可憐的受害者?!
對於當初踏入台中市貿展的決定,真的很讓我後悔!!
大家都是物價上漲下的民眾,不論是訂金6萬還是總金額22萬,
都是目前一般上班族的一項龐大支出!!
我想知道若到消基會申請會有所回應嗎?
對於台中市貿或是台北世貿所舉辦的任何活動都是很放心的進行消費~
但是那次的傢俱展,讓我對於世貿展所舉辦的活動開始產生質疑?!
我當初在會場向其中一家的店家(可利薇貿易有限公司)訂購一批22萬的傢俱!
如今準備要取貨的同時,卻與此家可利薇店家發生了一些糾紛與不悅~
當初在訂購前,我也提前告知我們是購買新竹的預售屋,
對於交貨的正確時間點真的不確定!
可利薇店家的銷售人員也在當時面帶笑容答應時間很好配合,
只要能在出貨前2個月告知即可!!
於是可利薇店家幫我們在訂單上寫上預計96年8月交貨!
因此我和老公才安心地與可利薇店家開始進行後續的消費交涉~
於是訂下會場所展示的3+2+1沙發(附贈大小茶几+電視櫃+一堆抱枕)=6萬
但因為對於會場展示的色系不太滿意,
可利薇店家也承諾日後可以挑選喜歡的花布料,
並再贈送一組沙發布套,以便日後更換!!
也訂下會場所展示的加大床組+馬鞍皮床尾椅(含床墊上下墊)=16萬
(附贈餐桌+2張餐椅+一套床包組)
於是就和老公興高采烈的刷下為未來的新家選購的這批22萬傢俱的訂金6萬!!
就在今年5月準備和老公婚事的同時,可利薇店家也打來電話,詢問是否在8月能如期交貨?!
因為預售屋並未完成,所以我也告知可能要在延後2個月(預計96年10月)
我還詢問店家是否要更改訂單上的預計交貨時間?!
但店家也回答大家是做誠信交易,不需要特地在上台北更改日期!!
今年10月,因為建商的關係,過戶與交屋必須延到12月,
於是再度與可利薇店家延後至12月份出貨!
今年11中旬過後,與可利薇店家確認12月初要上台北挑選沙發布料及材料選料,
也告知我們的預售屋已經交屋!
但上了台北-士林店面後,業務人員告知當初會場那組沙發已經快停產,
所以無法挑選布料,只能就店家的米白與咖啡2色做選擇!!
於是先對其他傢俱做完選色選材後,
對於沙發的問題,業務人員也無法承諾是否能換布料?!
她告知等待老闆娘回國後,再幫我轉達對於沙發布料的問題!!
一等就是1週多,接到的是老闆娘不友善的電話!!
她說今年物價上漲,無法再用訂單上的22萬達成交易!
每項傢俱都需增加2萬8~5萬不定的價錢!!
就連贈品也都必須逐項購買!!
我說這跟當初在會場的承諾差太多!我實在無法接受!!
老闆娘也告知,時間過的太久遠~她目前只能以我們當初在會場刷訂的6萬來購買傢俱!
至於16萬的床組她也不賣了!!
一附不想和我們交易的態度!且態度很強硬!!
並威脅我們訂單上的預計交屋早已超過1年,照理說她可以不用理會我們消費者的!!
我說物價上漲我能體諒,但是態度不要這麼強硬,一副要跟人吵架的態度!!
我能退一步再增加8千購買當初沙發所贈的贈品....
但是利薇店家的老闆娘一直堅持要用原價才能夠得那組沙發,
3+2+1沙發+大小茶几共需8萬8元,而且沒有其他贈品!!
其他的電視櫃或是加贈的沙發布套都需加錢!!
但是我說,可是當初在會場的承諾是說時間好配合,
更何況我在今年5月多也詢問過是否更改訂單日期?!
妳們的回答是:大家是誠信交易,不用這麼麻煩!!
怎麼可以現在翻這條來回絕我們的訂單?!
但是可利薇店家的老闆娘卻回答,妳有證據嗎?!妳有錄音嗎?誰是人證?
就這樣回堵我的疑問?!
我說如果我把案子交給消基會處理會不會比較好?!
可利薇店家的老闆娘還高傲的回答:"好阿!!拜託妳去找消基會!!"
既然大家對於此消費都都不能妥協,可否退還訂金?
店家依然不同意?
對於履行合約當初的商品她也不願意?
所有的遊戲規則都只能遵行可利薇店家的老闆娘所開出的條件!!
沒有任何讓我們消費者說話或是協商的空間?!
我想試問?這就是世貿中心所挑選出來的優質店家嗎?
這麼簡單不過的交易行為都可以被這樣惡劣的店家欺負?
那消費者的權益與保障又在哪裡?
在與店家爭執的同時,舉辦單位又在哪裡呢?
今天在電視上看到貴單位又開始廣告即將要舉辦傢俱展!
真的很擔憂誰又是下一位無辜又可憐的受害者?!
對於當初踏入台中市貿展的決定,真的很讓我後悔!!
大家都是物價上漲下的民眾,不論是訂金6萬還是總金額22萬,
都是目前一般上班族的一項龐大支出!!
我想知道若到消基會申請會有所回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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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All Comments
By Brianna
at 2007-12-13T13:25
at 2007-12-13T13:25
您的問題只能先到消基會申訴.如果無效再找台中市的消保官解決.再不行只好訴諸法律了.
By Liam
at 2007-12-15T14:53
at 2007-12-15T14:53
如果您已經付了定金或買了商品,就表示買賣契約已經成立,雙方都不能反悔。
但是,如果商品或服務有瑕疵或不符合雙方約定,或者是在購買的過程中受到詐欺、脅迫;除因郵購或訪問買賣的消費者,可以在收到商品或服務後的七天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廠商解除契約外,消費者不能任意地解除契約。也就是說,您不能只是因為價格過高,就不想買了。
以上資料來源為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疑難解答!
網址:http://www.cpc.gov.tw/index.asp?pagenumber=015
好士特.關心您的家具
By Candice
at 2007-12-17T08:30
at 2007-12-17T08:30
我支持你去找消基會!!!
這種濫店家~~~
就是要讓大家知道~~
真的是太過分了~
把我們消費者吃的死死當笨蛋耍嗎~
By Oliver
at 2007-12-13T05:44
at 2007-12-13T05:44
By Carolina Franco
at 2007-12-16T22:40
at 2007-12-16T22:40
5月及10月雙方聯絡時,賣方是否提及物價上漲、訂單價格的問題?如果沒有,賣方就須依照訂單明細如數交貨。
買賣雙方必須履行訂單契約內容,依據民法第249條,有關定金相關條文如下:
第 249 條 (定金之效力)
定金,除當事人另有訂定外,適用左列之規定:
一 契約履行時,定金應返還或作為給付之一部。
二 契約因可歸責於付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不得請求返還。
三 契約因可歸責於受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該當事人應加倍返還其所受之定金。
四 契約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應返還之 。
所以,買方毀約,定金就沒收;賣方毀約,就罰加倍定金給買方;責任不在買賣雙方致使契約無法繼續,定金返還買方。
簽訂契約當時,買賣雙方就已預定交貨期,但是並未明定交貨期。現在的問題在於5月電話的內容,賣方是否承認當初說的誠信交易,由於訂單上未修正交貨期,有口說無憑之嫌。但是,賣方同意延後交貨是事實。如果當時賣方未同意延後交貨,為何至今還未出貨?這個部分不需要錄音或人證,而是常理判斷。
只要訂單記載明確,你大可找消保會協助。物價上漲雖不是可預期的,但也不是毀約的好藉口。一家公司的商譽與誠信不應為了物價的上漲而蕩然無存,賣方應是缺貨無法解決、交貨期過久等問題欲毀約。就算缺貨,買賣雙方仍可好好協商換貨等事宜,完成交易。
2007-12-15 20:25:21 補充:
店家不同意退回訂金,因為是你(買方)提出的,店家當作是你毀約,欲沒收訂金。
2007-12-15 20:35:43 補充: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消保會)
http://www.cpc.gov.tw/
By George
at 2007-12-17T00:05
at 2007-12-17T00:05
By Mia
at 2007-12-14T20:47
at 2007-12-14T20:47
如果消保官不理你的話
現在立委選舉到了去各大立委服務處都有服務人員可幫你的
如還有任何問題可來信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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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河川污染等等......)
越多越好......要標示地方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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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Edw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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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07-12-12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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