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詢問法律的相關常識有關教.養育費的追討 - 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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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阿姨是一位單親婦女 年少不懂事時 產下一名男嬰 男嬰目前已36歲 而男嬰的生父不但娶其他女子為妻 並且未曾提供任何精神或金錢上的援助 因阿姨生活困苦 阿嬤近日得知癌症末期 所以非常需要金錢的幫助
請問阿姨是否能向男嬰的生父那裏取回多年的教育.養育費呢
那要使用何種方式追討呢
成功的機率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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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lly avatarBelly2009-10-26
1.只有提民法訴訟...[不爭取]機會是等於零] ?不爭取 機會是等於零.爭.取自己的權益..以免喪失主張的機會.權益?傷害降至最低及爭取最佳權益.很無奈的事情同居人或小女友手時是否都能要求勞務給付呢..2.電視媒體經常誤導法律正確觀念走向及法條運用,關於民法部份,是由主張狀紙內容理由,
而也要加上法律實際經驗,及接觸案子的多寡來決定,應該是精神補償費,這不適任何人都能申請的,還要經過法官審判,來決定一切,但自己訴狀內容不要有偏差,
[當你自己拿筆]和[只在寫的時候]?是壓力民事與..刑事責任.的不同算是兩回事(民事與刑事責任的不同)應依提出之個
案去作分析研判?該如何起頭陳述法條?
Olive avatarOlive2009-10-26
不能向男嬰的生父追討多年的教育、養育費用,成功的機率是「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