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先生分居了~1年前認識了一個a男~並和a男在一起~
去年過年我有回夫家~a男怕我被打~那時我有保護令~
a男跟我表哥想來帶我回去~於是在夫家門前吵了起來~
後來上了警局做了筆錄~前幾天得知~他現在要告那個男生~
請問一下這樣有成立嗎~
Update:
那時先生不知道我和a男在一起~~
Update 2:
只是因為在他家門口吵起來~
去了警局~那也是因為娘家的人叫我表哥來帶我回去~
a男才跟我表哥一起來~~
去年過年我有回夫家~a男怕我被打~那時我有保護令~
a男跟我表哥想來帶我回去~於是在夫家門前吵了起來~
後來上了警局做了筆錄~前幾天得知~他現在要告那個男生~
請問一下這樣有成立嗎~
Update:
那時先生不知道我和a男在一起~~
Update 2:
只是因為在他家門口吵起來~
去了警局~那也是因為娘家的人叫我表哥來帶我回去~
a男才跟我表哥一起來~~
All Comments
妳好~
要告妨礙家庭
首先要看你先生手上有什麼證據?
第二:現在是否和A男同居?(現在的情況下最好不要同居)
第三:妳有承認和A男交往嗎?(警局的筆錄上)
第四:如果都無證據 妳可以說A男只是朋友關係
第五:盡快離婚 在婚姻關係下是不能有第三者的
如果被掌握證明 那麼妨礙家庭 通姦罪都是有可能會成立的
以上~希望有為妳解惑 有問題再來信給我 祝順心~~
如果你先生有足夠的證據與屬實
是可以經由 法律突徑來題出告訴
所以近期要安份守己
不可輕舉妄動
等到雙方達成離婚手續後
再做打算......
若是沒有這陣子你ㄉ行為就要有所注意
趕快跟老公離婚辦好
否則哪天被先生握到證據
這樣妨礙家庭就會成立
有問題可以來信聊聊
祝你順心
法律上妳們還是夫妻
你當初也太大膽了
為何不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