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喝酒開車被機車撞上 - 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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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Ivy
at 2014-09-08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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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我喝酒後開車被機車撞上後來兩次調解都沒達成和解這樣我會被判很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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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la avatar
By Ula
at 2014-09-11T13:52
請問我喝酒後開車被機車撞上後來兩次調解都沒達成和解這樣我會被判很重嗎→法官會怎判,我想沒任何一位網友能給你明確的答案,所以我只能將法令的規定跟你說,原則上你是觸犯刑法第185-3條第2款,雖然你說你是被撞,但有發生車禍就是有肇事,所以會怎判,我想你應沒至人死亡吧,所以那最重就是2年+20萬罰金以下都有可能,甚至檢察官認為你情節輕微都可能給你緩起訴處分或法官雖對你判刑而給你緩刑,所以沒人能給你確切答案。而刑法第185-3條規定如下,請你自行參考 :
刑法§18-3條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 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 零點零五以上。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三、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上 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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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Isla
at 2014-09-09T21:31
酒後駕車肇事~只要酒測值大於零.
除非警方請示檢察官說:不用移送(由檢察官負責)
否則警方必定依照規定以違悖安全駕駛
(刑法185~3)公共危險罪章移送地檢署偵辦.
至於是否起訴或不起訴權責在承辦檢察官.
並非酒後駕車肇事~酒測值必須達0.25才可以移送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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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andice
at 2014-09-11T06:56
這先看看你的酒測值是否超過0.25
一、超過0.25,那麼就是刑法第185-3條醉態駕駛,如果對方受傷,那就是再加上過失傷害。酒駕的部分,法院通常是判三到五個月,得易科罰金。
二、如果沒有超過0.25,那麼酒駕部分沒有刑責,但如果對方受傷,那就還有過失傷害。
建議您,還是與對方好好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