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這邊潑潑各位的冷水。其實慈濟那塊地,沒什麼理由不能開發,
除了土地使用分區的問題之外根本就沒問題。論坡度,那塊地非常平
,不說後面三棟大樓,內湖一大堆社區都比它的坡度更大地質更差,
比如說成功路三總附近,東側的某社區,興建時山坡崩落超過五次,
仍然建成了高級住宅大廈。若說那塊地是填湖而成不該蓋,西湖國中
對面以前也是湖泊,某上市建商還不是蓋得很爽。現在這塊地就因為
它沒被獨立分割出來,所以才無法開發,其它坡度也好填湖也好都不
是重點。
我是覺得,慈濟要開發可以啊,要吐出土地變更的利得。遠雄在西湖
把工業區變更商業區,就捐地一半出來給市府當永久公園了。慈濟想
要保護區變建地,理應捐地更多,要求山區全部與一半的平地拿出來
當公園,還要把公園挖成滯洪之類的,建築費也要全部慈濟出。提出
這種慈濟無法接受的條件,讓它的開發變成不划算,可能會比訴諸環
保動員抗議之類的手段,更能擋住開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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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氏據有朝鮮,已歷三世,國險而民附,此可用為援而不可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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