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立委要做大事啦! - 宜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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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卦版看到的不知能不能直接轉
所以重帖一次

http://tinyurl.com/yyka7qa6

立法院委員陳歐珀等 19 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7-1 條條文修正草案


2020-05-26 評論數 0 篇]

法規名稱: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提案日期:中華民國 109 年 5 月 22 日

提案字號:院總第 756 號 委員提案第 24811 號

資料來源:立法院第 10 屆第 1 會期第 14 次會議議案關係文書

提 案 人:陳歐珀

連 署 人:莊競程
陳亭妃
賴惠員
賴品妤
莊瑞雄
林楚茵
吳玉琴
楊 曜
黃國書
黃秀芳
王美惠
邱泰源
劉世芳
陳明文
洪申翰
何欣純
林宜瑾

案 由:本院委員陳歐珀等 19 人,有鑑於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
係民眾得檢舉違規之相關規定,然隨著智慧型手機日益普及,民眾檢舉案
件似成常態、甚至有檢舉達人的出現;民眾協助交通違規檢舉雖可減輕有
限的警力,但過於浮濫也造成不少的民怨。再者,交通違規案件由執行公
權力之執法單位開罰,大多透過標準檢驗器具來認定取締,而民眾檢舉案
件依據道交條例第七條之一規定,雖仍需由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查證,但
民眾使用的手機未必經過標準檢驗,在合法認定上恐有不足。為維持交通
違規檢舉的公正性,並防範檢舉達人過度檢舉而造成警力負荷,爰擬具「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 明:
一、據警政署統計指出,交通違規民眾檢舉案件從 106 年至 108 年的
數量分別是 2,919,281 件、3,170,452 件、3,914,742 件,顯見民
眾檢舉案件有逐年遞增的趨勢。警方對於日益增多的檢舉案件須善盡
查證責任,而民眾檢舉案件增加,相對執法人員的負擔也增加,未必
透過警民合作就能有效減輕警力負擔,實有修法之必要。
二、另外,隨著智慧型手機日益普及,民眾檢舉案件似成常態、甚至有檢
舉達人的出現,雖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有民眾得以
檢舉的法源依據,但民眾通常透過智慧型手機拍照檢舉,不同於交通
違規案件由執行公權力之執法單位開罰,大多透過標準檢驗器具來認
定取締。基此,民眾以手機檢舉為器材不若執法單位的器具定時受檢
,其產生誤差的疑慮容有合理懷疑性。為免過多民怨,民眾檢舉案件
若非重大交通違規,實應先給予違規者一次勸導機會,爰提出本次修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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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說礦業法那麼崇高的理想

但同樣與交通安全有關的酒駕罰則
沒比這更重要嗎?

現在的宜蘭DPP真的是愧對前人打下的好名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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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Necoo avatarNecoo2020-08-15
道路就是拿來停車的一排停不夠停兩排 誰贊成 誰反對
Jack avatarJack2020-08-17
兩排停不夠,整個馬路都能當停車場,反正手機立委會罩你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20-08-20
我笑了
Una avatarUna2020-08-22
鼓掌!通過!德政!顧荷包!高票凍蒜!
Jacky avatarJacky2020-08-25
真的垃圾 而且還沒辦法淘汰這種人 縣長立委在那跳來
跳去選 反正永遠等得到一個位置給他
Ethan avatarEthan2020-08-27
連博班都沒重考上...
Yuri avatarYuri2020-08-30
我投小黨 好險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20-09-01
還好沒投給他
George avatarGeorge2020-09-04
一堆車違規不能檢舉,那警察有沒有認真做好本分?
Olga avatarOlga2020-09-06
別說了 我的含粉老爸還很支持勒 只能說老一輩都覺得停一
Puput avatarPuput2020-09-09
下沒什麼 那還畫什麼線...
Zora avatarZora2020-09-11
北七立委 襪是有用手機仔檢舉超速逆
Irma avatarIrma2020-09-14
亞是講 恁認為警察目睭拓空看無紅線逆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20-09-16
這什麼垃圾提案
Agatha avatarAgatha2020-09-19
因為檢舉的人太多,所以把檢舉人減少,這樣違規數量也
就跟著減少了,真聰明
Donna avatarDonna2020-09-21
宜蘭立委幹大的!
Linda avatarLinda2020-09-24
真心廢物,果然是共產精神,解決提出問題的人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20-09-26
檢舉達人的存在是打臉政府
John avatarJohn2020-09-29
還好我沒投給他+1
Damian avatarDamian2020-10-01
建議除了紅黃白線外增加個綠線,有台灣價值的才可以停
Edith avatarEdith2020-10-04
拍照檢舉的不都是違規事實明確的嗎?這是什麼睜眼說瞎
Anthony avatarAnthony2020-10-06
傻眼 讓警察天天吃A餐不是更累?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20-10-09
警民合吃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20-10-11
陳歐珀真低能,居然還有人附和,不解決問題而去解決提
出問題的人
Kristin avatarKristin2020-10-14
解決提出問題的人
Olga avatarOlga2020-10-16
少檢舉就少人去煩立委
Linda avatarLinda2020-10-19
檢舉紅線停車還要使用檢驗合格的相機? 請問要驗畫素嗎
Agatha avatarAgatha2020-10-21
嫌票太多,一堆違規需要什麼經過驗證的機器,我想他的智
商才需要經過驗證!下次繼續不投他,再找家人跟朋友一起
下架他!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20-10-24
不要再投他了啦 看了真的很煩
Enid avatarEnid2020-10-26
這傢伙有夠丟宜蘭人的臉,居然還有連署人喔夏夕下景
Hazel avatarHazel2020-10-29
我六歲女兒都看的懂什麼是違規了,要分辨需要儀器???
Una avatarUna2020-10-31
就是有問題才會檢舉啊…
Linda avatarLinda2020-11-03
真心垃圾…真的是解決提出問題的人阿
Tom avatarTom2020-11-05
之前一直喊撐香港 選上後呢?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20-11-08
檢舉是為了減少員警的負擔,這大立委是不是誤會了什
麼?
Tom avatarTom2020-11-10
講到這個,之前羅東車站前的兩排人行道,警察過來大開
單,停在人行道的全部都開單,唯獨!!! 達伯租車行放在
人行道的租賃車都沒事,整排人行道都是他的展示場,有
八卦嗎?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20-11-13
這種提案人是下屆準縣長 宜蘭又要繼續被笑多久
Lauren avatarLauren2020-11-15
解決發現問題的人就沒問題了 淦
Regina avatarRegina2020-11-18
解決檢舉的人,就沒有違規了,鬼島立委無誤。
Donna avatarDonna2020-11-20
民主聖地 哈哈
Kelly avatarKelly2020-11-23
5月的東西 又沒過 冷飯熱炒有意義嗎?
Tom avatarTom2020-11-25
停車場沒停在白線都有事了 還人車來往頻率大很多的馬路
Candice avatarCandice2020-11-28
一堆警察不抓,違規一堆,不會不違規嗎
Rebecca avatarRebecca2020-11-30
我還以為是垃圾 原來是宜蘭的立委
Gilbert avatarGilbert2020-12-05
早上有去"關心"了一下,所以大家還是可以盡量去提出
意見,讓他們感受到這提案很多人感到不合理之處
Yedda avatarYedda2020-12-07
德政 不枉費投給他
Madame avatarMadame2020-12-10
科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