懶妻衣不洗廚餘長蛆 判准離婚 - 基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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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G4WxElx ]

作者: sheepxo ((羊臣又))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懶妻衣不洗廚餘長蛆 判准離婚
時間: Fri Jul 27 11:45:14 2012


1.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懶妻衣不洗廚餘長蛆 判准離婚

【聯合報╱記者牟玉珮/基隆報導】
2012.07.27 02:59 am

基隆巿王姓男子受不了結婚十多年的妻子懶於家務,髒到衣服不洗、廚餘長蛆,他主動整
理環境,甚至換屋,妻子卻繼續製造髒亂,兩人已無法維持婚姻;法官審理認為,他妻子
生活習慣不佳,已達一般人不能忍受的地步,加上兩人多年來分房、分居,已形同陌路,
判准離婚。

從事水電工程的王姓男子18年前結婚,2年後生下1子。他告訴法官說,妻子多年來從事房
仲業、直銷,並非朝九晚五的上班族,卻拒絕整理家務,家中衣物、雜物散置,廚房堆滿
不洗的碗筷,廚餘長蛆。

他希望妻子不要製造家中髒亂,願意主動負責家務,還因住處太髒亂,又買樓上重新裝潢
,一家遷到新居,他妻子卻依然故我,住處又髒又亂。他雖為名為公司負責人,實際上也
領薪水,不可能天天雇人打掃。

王姓男子說,多年來雙方親友居中協調,她置若罔聞。原本為了孩子,一再容忍,後考量
到孩子長期處於髒亂的環境,也不利人格及健康發展,3年前讓小孩住校。兩人協調分居
,他搬離原住處。

不過,他妻子否認指控,認為他吹毛求疵,說她為工作、家庭及小孩教養問題兩頭燒,仍
會整理家務,指責他才對家務及小孩教養袖手不理,不整理環境反先拍照作為3年後的離
婚請求,不願離婚。

曾住過他家的友人和常去他家的姊姊都為他作證說,他家找不到乾淨的杯盤、食物長蟲、
小孩衣褲及衛生紙散落一地、地板都是一層灰,因她不喜油煙,都買東西回家吃,吃剩東
西就到處放。

由於有照片及證人證明,法官認為兩人因生活衛生習慣嚴重差異,無法共同生活,加上分
居已3年,已缺乏互信互愛的感情,難以維持婚姻,判准兩人離婚。

【2012/07/27 聯合報】@ http://udn.com/


2.新聞連結: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7253094.shtml

3.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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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Iris avatarIris2012-07-28
沒上色
Necoo avatarNecoo2012-07-29
跟我差不多懶 但可亂不可髒
Quanna avatarQuanna2012-07-30
蛆蛆欣慰
Edith avatarEdith2012-07-31
這女的也太誇張
Yedda avatarYedda2012-08-01
長吱的話問題才大
Lydia avatarLydia2012-08-02
這種女人應該抓去勞教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2-08-03
長吱的話也太了不起了
Bennie avatarBennie2012-08-04
女犬:沙豬!男的不會去洗衣喔
Queena avatarQueena2012-08-05
靠!太誇張了吧!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2-08-06
一定很正…不然娶她幹嘛?
Xanthe avatarXanthe2012-08-06
早該離婚了
Susan avatarSusan2012-08-07
同意樓上 一定是超正妹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2-08-08
這男的也太隱忍了
Freda avatarFreda2012-08-09
私處沒找蛆 就好哩
Poppy avatarPoppy2012-08-10
重點是兩人多年來分房、分居所以判離婚也沒差...要是還住一起想判離難喔
Ina avatarIna2012-08-11
======結婚十多年 正妹也會變的======
George avatarGeorge2012-08-12
蛆蛆 不易外
Poppy avatarPoppy2012-08-13
18年前肯定正到 朋友們齊聲心中暗幹連連才會這樣唷
Kelly avatarKelly2012-08-14
很多女生比男生還不愛衛生的 房間亂的跟鬼一樣 衛生習慣又差
Emma avatarEmma2012-08-15
不知道是不是住新豐街的某家
David avatarDavid2012-08-16
新豐街的某家? 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