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版主幾個問題 - 新店

By Xanthe
at 2012-04-28T21:10
at 2012-04-28T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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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iaerin (^^)》之銘言:
: : 推 blurry : 我不辭職的話本來任期就只到七月底,到時候也要 04/26 23:40
: : → blurry : 改選,現在提早辭職了,補我位置的人就比照蘇謝 04/26 23:41
: : → blurry : 去當院長時,因任期過半無須舉行改選。但任期滿 04/26 23:41
: : → blurry : 了一樣要舉行改選,這是參照中華民國選罷法。以 04/26 23:42
: : → blurry : 這樣折衷的方式處理我想可以皆大歡喜吧。 04/26 23:42
: 我覺得blurry大這樣的建議處理方式就還不錯~~
: 這一次的事件版主也回覆了落落長好幾篇,我想也
: 已經很夠誠意了,大家的訴求和想法也都有表達到
: ,也差不多該落幕了吧@@
我補充說明一下,為什麼會提議用這樣的方式處理。
首先,在我辭職之後,lo板主直接找了白熊上任,
就短期做法來看我認為是OK的,這也符合站方規定。
不過這幾天思考過後,就長期而言這並不是好的做法。
因為這是打破慣例與創造慣例的新做法(打破板主選舉的慣例),
短時間利多於弊,長期看來有可能弊多於利。
lo板主可以保證在他任內,絕對不會發生任用私人的情況,
所選之人必定是能為新店板服務之人,但是哪天lo板主卸任了呢?
一旦lo板主卸任,副板主補上正板主的位子,他就可以說:
「依照這幾年的慣例,副板主直接由我指派,無須向民意負責。」
假設這樣的慣例形成了,這種狀況是很容易發生的。
那恐怕lo板主卸任之後的新店板板主,會走向近親繁殖的道路。
對一個板的長遠發展來說,這絕對不是一個好的現象。
民主選舉雖然不是最好的方法,卻是可以讓多數人接受的方法。
所以,我才會提出這樣折衷的處理方法。
首先,我辭職後需要有人立刻補上職缺,lo板主可以自行選擇一位副手。
但是,同時也應該要籌備新任板主選舉事宜。
一旦選出新板主,就可以取代看守板主的工作。
因此在這裡還是建議lo板主舉行板主選舉。
雖然,不舉行板主選舉也符合批踢踢的規定。
但是這種便宜行事的方法,短期來說雖然好處多多,
長遠來看可能會造成無法彌補的影響。
最糟糕的是,負面的影響可能要在幾年後才能看得出來,
到時候慣例已成,可能很多事情來不及挽救了。
lo板主考量的是在自己任內能夠妥善處理板務的方法,
然而,lo板主有一天也會卸任,並不是萬年板主。
那麼就不應該只考慮到眼前的事,也應該為後人立下良好的典範。
從這點再進一步延伸,經過幾次板主的更換,
事實上也應該來考慮把板主選舉制度化了。
以前板規沒有特別針對板主選舉做出規範,其實是怎麼做都行,只要符合站規。
未來若要避免同樣情況重複發生的話,
可以在新店板板規加入一條:
「板主須透過看板公開選舉產生,哇啦哇啦簡單說明選舉規則。
惟板主請辭或被罷免時,另一位未辭職之板主可以自行選擇副手協助處理板務,
但正板主須於三個月內舉行正式的板主選舉。
一旦新板主產生,未經選舉選舉的板主就卸任。」
這次事件突顯出規定不明確的問題。
既然如此,就以此為契機把相關規定補上,以後就不怕再出問題了。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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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推 blurry : 我不辭職的話本來任期就只到七月底,到時候也要 04/26 23:40
: : → blurry : 改選,現在提早辭職了,補我位置的人就比照蘇謝 04/26 23:41
: : → blurry : 去當院長時,因任期過半無須舉行改選。但任期滿 04/26 23:41
: : → blurry : 了一樣要舉行改選,這是參照中華民國選罷法。以 04/26 23:42
: : → blurry : 這樣折衷的方式處理我想可以皆大歡喜吧。 04/26 23:42
: 我覺得blurry大這樣的建議處理方式就還不錯~~
: 這一次的事件版主也回覆了落落長好幾篇,我想也
: 已經很夠誠意了,大家的訴求和想法也都有表達到
: ,也差不多該落幕了吧@@
我補充說明一下,為什麼會提議用這樣的方式處理。
首先,在我辭職之後,lo板主直接找了白熊上任,
就短期做法來看我認為是OK的,這也符合站方規定。
不過這幾天思考過後,就長期而言這並不是好的做法。
因為這是打破慣例與創造慣例的新做法(打破板主選舉的慣例),
短時間利多於弊,長期看來有可能弊多於利。
lo板主可以保證在他任內,絕對不會發生任用私人的情況,
所選之人必定是能為新店板服務之人,但是哪天lo板主卸任了呢?
一旦lo板主卸任,副板主補上正板主的位子,他就可以說:
「依照這幾年的慣例,副板主直接由我指派,無須向民意負責。」
假設這樣的慣例形成了,這種狀況是很容易發生的。
那恐怕lo板主卸任之後的新店板板主,會走向近親繁殖的道路。
對一個板的長遠發展來說,這絕對不是一個好的現象。
民主選舉雖然不是最好的方法,卻是可以讓多數人接受的方法。
所以,我才會提出這樣折衷的處理方法。
首先,我辭職後需要有人立刻補上職缺,lo板主可以自行選擇一位副手。
但是,同時也應該要籌備新任板主選舉事宜。
一旦選出新板主,就可以取代看守板主的工作。
因此在這裡還是建議lo板主舉行板主選舉。
雖然,不舉行板主選舉也符合批踢踢的規定。
但是這種便宜行事的方法,短期來說雖然好處多多,
長遠來看可能會造成無法彌補的影響。
最糟糕的是,負面的影響可能要在幾年後才能看得出來,
到時候慣例已成,可能很多事情來不及挽救了。
lo板主考量的是在自己任內能夠妥善處理板務的方法,
然而,lo板主有一天也會卸任,並不是萬年板主。
那麼就不應該只考慮到眼前的事,也應該為後人立下良好的典範。
從這點再進一步延伸,經過幾次板主的更換,
事實上也應該來考慮把板主選舉制度化了。
以前板規沒有特別針對板主選舉做出規範,其實是怎麼做都行,只要符合站規。
未來若要避免同樣情況重複發生的話,
可以在新店板板規加入一條:
「板主須透過看板公開選舉產生,哇啦哇啦簡單說明選舉規則。
惟板主請辭或被罷免時,另一位未辭職之板主可以自行選擇副手協助處理板務,
但正板主須於三個月內舉行正式的板主選舉。
一旦新板主產生,未經選舉選舉的板主就卸任。」
這次事件突顯出規定不明確的問題。
既然如此,就以此為契機把相關規定補上,以後就不怕再出問題了。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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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2-05-01T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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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2-05-05T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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