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分手,要主動還錢嗎?? - 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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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起,我是第三者
跟男友在一起快三年了
<<他年紀約四十初頭>>
偶爾男友會給我零用錢
前後加一加約二萬五千元上下
最近我想提分手了
請問是否該在分手後還他這些錢
<<我想用現金袋寄去他公司>>
談錢傷感情,希望彼此不要相欠債
PS.在一起期間我曾送他2件超過萬元的禮物

All Comments

Rae avatarRae2011-12-19
1.因緣際會的情況下無形讓妳成為感情上的第三者也相處了三年的時間
2.或許妳已經厭倦這樣的生活想要脫離第三者之前對方所供應妳的資金
3.妳不需要還對方錢就看當初對方是以甚麼樣的方式交給妳如借就要還
4.如果不是這樣的情況下給予妳的就是零用錢妳就大方的收起來不需要歸還
5.如果妳有想要分手的念頭之前送出去的東西無需歸還一切就讓它順其自然
6.只要妳做出好的決定將所有的愛戀與思戀都放下以換取心裡的平靜與淡定
7.我相信妳還有另一個因緣可以結識到今生的伴侶能和共度今生的愛戀
參考資料:
珮珮+台灣良心知識團
Megan avatarMegan2011-12-19
首先恭喜妳
恢復複雜的關係
至於需要不需要
不是在這邊說的算
妳自己認為呢?
那位男生我相信妳比誰都了解
如果還錢會導致一些糾紛
那就可不必
祝福妳^^

Xanthe avatarXanthe2011-12-18
沒有說就不用了~你情我願ㄉ~希望對妳有幫助
Cara avatarCara2011-12-17
有本事當第三著了
為何沒本事找一個 愛你的單身男人呢
加油!!!! 不用環啦 只會讓她吃定妳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1-12-16
還錢 會傷他的自尊心吧~
如果他沒要 就不用還吧~
你情我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