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38歲男子楊蘇生開車輾到婦人的腳,不先移車救人,反而罵她
「嘜咧哎爸哭母」,又不准路人報警、叫救護車,有路人和他爭執,卻遭他持鐵鉗、鋸子
砍傷,士林地檢署認為他有殺人的故意,以殺人未遂罪嫌起訴。
起訴書指出,楊蘇生有2次搶奪、1次竊盜前科,曾坐牢4年5個月,以開貨車為業,今年5
月27日他開轎車經過北市北投裕民一街,將行走在右前方的游姓婦女撞倒在地,游婦的右
腳被右前車輪壓到,卡住動彈不得,痛得哀嚎求救。
楊蘇生一下車,竟不是為了救人,反而大罵游婦「裝死、假仙、嘜咧哎爸哭母」,多位路
人相勸,楊仍遲遲不願倒車救人,路人情急之下合力把車推開,才把游婦救起,楊竟又喝
令大家不可以報警、也不能叫救護車。
不准人報警 還罵婦人髒話
楊嫌準備上車離開,當中1位路人陳易駿不讓他走,要求楊開車將游婦送去醫院,楊卻斥
責陳某「關你什麼事?沒你的事,不要管別人的閒事」。
路人肌腱被鋸斷 還遭追殺
2人發生爭執口角,楊嫌揮拳毆打陳的臉,揮落陳的眼鏡,繼而扭打,楊嫌順手抄起路旁
小火鍋店的15公分實心鐵鉗,重敲陳的頭數下,陳頭破血流倒地。
楊蘇生仍不罷手,返回車上拿出20公分長的鐵鋸子,朝陳的身上猛砍,陳舉起右手格擋,
右臂肌腱被鋸斷,右手中指也被鋸得綻開,陳爬起逃跑,楊卻殺紅了眼,從後追殺,其他
路人合力奪下鐵鋸,將楊制伏報警處理,陳才倖免一死。
轉載自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sep/11/today-so1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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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嘜咧哎爸哭母」,又不准路人報警、叫救護車,有路人和他爭執,卻遭他持鐵鉗、鋸子
砍傷,士林地檢署認為他有殺人的故意,以殺人未遂罪嫌起訴。
起訴書指出,楊蘇生有2次搶奪、1次竊盜前科,曾坐牢4年5個月,以開貨車為業,今年5
月27日他開轎車經過北市北投裕民一街,將行走在右前方的游姓婦女撞倒在地,游婦的右
腳被右前車輪壓到,卡住動彈不得,痛得哀嚎求救。
楊蘇生一下車,竟不是為了救人,反而大罵游婦「裝死、假仙、嘜咧哎爸哭母」,多位路
人相勸,楊仍遲遲不願倒車救人,路人情急之下合力把車推開,才把游婦救起,楊竟又喝
令大家不可以報警、也不能叫救護車。
不准人報警 還罵婦人髒話
楊嫌準備上車離開,當中1位路人陳易駿不讓他走,要求楊開車將游婦送去醫院,楊卻斥
責陳某「關你什麼事?沒你的事,不要管別人的閒事」。
路人肌腱被鋸斷 還遭追殺
2人發生爭執口角,楊嫌揮拳毆打陳的臉,揮落陳的眼鏡,繼而扭打,楊嫌順手抄起路旁
小火鍋店的15公分實心鐵鉗,重敲陳的頭數下,陳頭破血流倒地。
楊蘇生仍不罷手,返回車上拿出20公分長的鐵鋸子,朝陳的身上猛砍,陳舉起右手格擋,
右臂肌腱被鋸斷,右手中指也被鋸得綻開,陳爬起逃跑,楊卻殺紅了眼,從後追殺,其他
路人合力奪下鐵鋸,將楊制伏報警處理,陳才倖免一死。
轉載自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sep/11/today-so1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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