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徵新購手機及平板電腦之發票 - 新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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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有新辦的手機或平板電腦之發票或購買證明
(限四~六月發票或證明,以及一萬二以上之手機)
本人用全聯禮券一百塊交換收購
交易方式: 台北各個捷運站皆可
聯絡方式: 站內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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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elia avatarDelia2012-06-26
這不行吧!這麼公開的場合
David avatarDavid2012-06-28
其實..要發票也不犯法...也許人家只是想拿去對獎(笑)
Iris avatarIris2012-06-29
他PO了"四篇"就停手,剛好避開CP罰則 還真湊巧不是XD
Dora avatarDora2012-07-03
這個文 我在一堆版都看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