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急徵新購手機及平板電腦之發票 - 新店Odelette · 2012-06-22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有人有新辦的手機或平板電腦之發票或購買證明 (限四~六月發票或證明,以及一萬二以上之手機) 本人用全聯禮券一百塊交換收購 交易方式: 台北各個捷運站皆可 聯絡方式: 站內信 -- 新店All CommentsDelia2012-06-26這不行吧!這麼公開的場合David2012-06-28其實..要發票也不犯法...也許人家只是想拿去對獎(笑)Iris2012-06-29他PO了"四篇"就停手,剛好避開CP罰則 還真湊巧不是XDDora2012-07-03這個文 我在一堆版都看到了==Related Posts抱飲抱食是否有任何優惠方案?請問耕莘醫院的復健科在新店路邊撿到兔子!大新店票卷清心福全冷飲站誠徵早晚班工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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