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小弟就代為解釋一下...
板規從今天此修正為"涉及雙方有金錢交易者",一律視為買賣文。
這樣比較沒有爭議。
一起去早餐、午餐、晚餐等,這種不算是合購文。
但是一大群人,一起買有好康優惠,一大群人因此有所受惠,這種就算是合購文。
板規的訂定,是以淺顯易懂為目標,並不是要一字一句把規矩訂死,
這樣板主跟板友之間,並不會因為這樣而有所好處...
相信板友對於[徵求]、[合購]之間,彼此都有一把尺,不用板規來有所約束才是。
PS.[板橋卡]週五第三波發放,還請板友踴躍現身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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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規從今天此修正為"涉及雙方有金錢交易者",一律視為買賣文。
這樣比較沒有爭議。
一起去早餐、午餐、晚餐等,這種不算是合購文。
但是一大群人,一起買有好康優惠,一大群人因此有所受惠,這種就算是合購文。
板規的訂定,是以淺顯易懂為目標,並不是要一字一句把規矩訂死,
這樣板主跟板友之間,並不會因為這樣而有所好處...
相信板友對於[徵求]、[合購]之間,彼此都有一把尺,不用板規來有所約束才是。
PS.[板橋卡]週五第三波發放,還請板友踴躍現身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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