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澳洲攜帶紅酒入境 - 酒精
By Hedy
at 2006-12-11T00:00
at 2006-12-11T00:00
Table of Contents
目前人在澳洲,打算明年一月初返台,
在澳洲買了不少酒精濃度20%以下的紅酒及氣泡酒共9瓶,
打算回台灣送朋友及與家人分享,
查了一下台灣海關的規定,一個成人只能帶 l liter的酒類,
一瓶紅酒750ml,那表示我和太太只能帶兩瓶 (免稅) 入境,
而其他的7瓶紅酒就必需要申報並繳稅了……,
上網看知識家許多人的回答,機場有分紅線(申報)及綠線(一般)入關,想請問:
1. 經由紅線入關是"百分之百"檢查,並"一定"要繳稅嗎?
2. 若需課稅, 如何計算?
已更新項目:
經由紅線入關是"一定"要繳稅嗎? 還是"一定"檢查,"不一定"要繳稅?
2 個已更新項目:
所以紅線入關是屬於申報並繳稅,如果實際要繳的稅金不高,就直接繳了吧,紅酒及氣泡酒應該屬於(二)其他釀造酒:每公升按酒精成分每度徵收新臺幣七元(我猜),如果是的話一瓶稅金約100元
在澳洲買了不少酒精濃度20%以下的紅酒及氣泡酒共9瓶,
打算回台灣送朋友及與家人分享,
查了一下台灣海關的規定,一個成人只能帶 l liter的酒類,
一瓶紅酒750ml,那表示我和太太只能帶兩瓶 (免稅) 入境,
而其他的7瓶紅酒就必需要申報並繳稅了……,
上網看知識家許多人的回答,機場有分紅線(申報)及綠線(一般)入關,想請問:
1. 經由紅線入關是"百分之百"檢查,並"一定"要繳稅嗎?
2. 若需課稅, 如何計算?
已更新項目:
經由紅線入關是"一定"要繳稅嗎? 還是"一定"檢查,"不一定"要繳稅?
2 個已更新項目:
所以紅線入關是屬於申報並繳稅,如果實際要繳的稅金不高,就直接繳了吧,紅酒及氣泡酒應該屬於(二)其他釀造酒:每公升按酒精成分每度徵收新臺幣七元(我猜),如果是的話一瓶稅金約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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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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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Mason
at 2006-12-12T09:24
at 2006-12-12T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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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空運入境旅客行李實施紅綠線通關,入境旅客可依自己攜帶行李狀況,自行選擇經由綠線檯或紅線檯通關,海關對於經由綠線檯通關之旅客,原則上不檢查,但發現電腦資料顯示不得經由綠線檯通關,或發覺形跡可疑,或發現有其他不得經由綠線檯通關之情事時,將改至紅線檯通關,或由綠線檯關員檢查。
(二)依照規定,入境旅客攜有管制或其他限制輸入之物品,或有下列應向海關申報事項者,不得經由綠線檯通關:
1.攜帶之煙、酒超逾免稅限量(菸二00支或雪茄二十五支或菸絲一磅、酒一公升)者。
2.攜帶物品之總值逾越新台幣二萬元免稅限額者。
3.攜帶超逾美幣一萬元或等值之其他外幣現鈔者。
4.攜帶新台幣逾六萬元者。
5.攜帶黃金價值逾美幣二萬元者。
6.攜帶人民幣逾二萬元者。
7.攜帶水產品或動、植物類產品者。
8.有後送行李(不隨身行李)者。
9.有其他不符合免稅規定或須申報事項或依規定不得經由綠線檯通關者。
如旅客不遵照規定,而選擇綠線檯通關時,如經查獲攜有應稅、管制、限制輸入物品或違反其他法律規定匿不申報或規避檢查者,將依據海關緝私條例或其他法律相關規定辦理。
(三)另為防止旅客攜帶毒品、槍械等危安物品或商銷物品闖關,海關已準備好各項防制措施,例如裝置托運、手提行李X光檢查儀器及成立緝毒犬,並將高危險群旅客鍵入電腦,與檢警調單位保持密切聯繫,掌握可疑旅客資訊,另成立行李檢查督導小組,藉助科學儀器、電腦資訊、情報蒐集、人員訓練及經驗傳承,嚴防走私漏稅,務請各位旅客遵守有關規定,切勿存僥倖心理。
酒之課稅項目及應徵稅額如下:
------------------------------------------------------
一、 釀造酒類:
(一)啤酒:每公升徵收新臺幣二十六元。
(二)其他釀造酒:每公升按酒精成分每度徵收新臺幣七元。
二、 蒸餾酒類:每公升徵收新臺幣一百八十五元。
三、 再製酒類:酒精成分以容量計算超過百分之二十者,每公升徵收新臺幣一百八十五元;酒精成分以容量計算在百分之二十以下者,每公升按酒精成分每度徵收新臺幣七元。
四、 米酒:每公升稅額逐年調整徵收如下:
(一)民國八十九年起:新臺幣九十元。
(二)民國九十年起:新臺幣一百二十元。
(三)民國九十一年起:新臺幣一百五十元。
(四)民國九十二年起:新臺幣一百八十五元。
五、 料理酒:每公升徵收新臺幣二十二元。
六、 其他酒煩:每公升按酒精成分每度徵收新臺幣七元。
http://www.siusan.com.tw/ns/link/tax/INDEX-6.html (參考)
出入境通關服務電話 (可以打電話去問)
-------------------------------------------------------------
.財政部台北關稅局-桃園縣中正國際機場
第一航站電話:(03)3982293、3982298、(0800)311006(免付費電話)
第二航站電話:(03)3983384、3983391、(0800)016801(免付費電
2006-12-12 11:07:56 補充:
你問: 經由紅線入關是"一定"要繳稅嗎? 還是"一定"檢查,"不一定"要繳稅?
ans: 如果自行申報,當然要繳稅,我一年前是直接帶進來,沒被檢查到,所以沒課稅,以我的經驗是不一定會被驗,但我朋友多年前有被驗到,然後他選擇放棄東西(也就是被默收了),因為稅金比酒貴, 建議您,可以先打電話去問實際要繳的稅金,如果沒多少錢,直接繳了吧!
(如果您不方便從國外打電話,我幫您查查,有mail可以問嗎?)
ps. 我每次出國再回來,酒都多帶了,從來沒被驗到,但不見得每一個人如此幸運,還有我的做法是不好的(逃漏稅),不值得學啦!
2006-12-12 15:10:37 補充:
(一)應稅物品之限值與限量
------------------------------------------
1、入境旅客攜帶進口隨身及不隨身行李物品(包括視同行李物品之貨樣、機器零件、原料、物料、儀器、工具等貨物),其中應稅部分之完稅價格總和以不超過每人美幣2萬元為限。
2、入境旅客隨身攜帶之單件自用行李,如屬於准許進口類者,雖超過上列限值,仍得免辦輸入許可證。
3、進口供餽贈或自用之洋菸酒,其數量不得超過酒5公升,捲菸1,000支或菸絲5磅或雪茄125支,超過限量者,應檢附菸酒進口業許可執照影本。
2006-12-12 15:10:59 補充:
4、明顯帶貨營利行為或經常出入境(係指於30日內入出境2次以上或半年內入出境6次以上)且有違規紀錄之旅客,其所攜行李物品之數量及價值,得依規定折半計算。
5、以過境方式入境之旅客,除因旅行必需隨身攜帶之自用衣物及其他日常生活用品得免稅攜帶外,其餘所攜帶之行李物品依4、規定辦理稅放。
6、入境旅客攜帶之行李物品,超過上列限值及限量者,如已據實申報,應於入境之翌日起45日內繳驗輸入許可證稅放或辦理退運或以書面聲明放棄。
By Elizabeth
at 2006-12-12T03:54
at 2006-12-12T0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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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Xanthe
at 2006-12-14T14:18
at 2006-12-14T14:18
應該不會全部翻出來.....
除非遇到剛好輪到你要全翻吧....
或是你看起來非善類才會全翻唄~~~
>>>>澳洲駐台商工辦事處(Australian Commerce and Industry Office,網址(www.australia.org.tw)
駐澳大利亞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Office in Australia
3rd Floor Unit 8, 40 Blackall Street, Barton Canberra, ACT 2600, Australia
電話:(61-2) 61202000
傳真:(61-2) 62733228
急難救助:
行動電話:61 -418-284-531
澳洲境內直撥:0418-284-531
受理領務申請案件時間:
週一 ~ 週五: 09:00~17:00
ps...我查了很九一直沒查到課稅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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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N , LICENSE , music , movie , nigui2 , pa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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