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站家樂福附近出現色狼! - 桃園中壢
By Quintina
at 2010-10-27T23:09
at 2010-10-27T23:09
Table of Contents
老實說 作各女生我非常度濫你的文章
不管你後面補充什麼
你前面做的事情就是成為第二個加害者
而且 你並未為此道歉或者是改善!!!!!!!!!!!!!
反而是拿出一堆理由來文過飾非
這才是你真的被噓的原因!!!!!!!!!!!!!!
不為自己錯誤行為更正或者道歉的人
看起來不太像是個能為自己負責的人
1.你說你的重點在於歷史學到什麼~
但是你的第一篇 回文 是 "先怪女生晚上還到後站閒晃"
你想說的是你"只是想告訴別人歷史中學"
但是 事實上你做的卻是 "先傷害被害者" 不論事實 先怪在說
被噓? 怪誰? 嗯?
事實是 女孩子是六點的時候出沒~請問一下 這叫晚上到後站閒晃嗎?
你從未對此道歉過 被噓 我都覺得應該~
2.模糊焦點死不認錯
你認為 你 只是提醒別人"為自己負責"
事實上你做得並不是這樣 只是被指責所以拿出這個盾牌罷了
>>>先怪被害者 >>>被噓 >>>拿出盾牌裝作自己真正的想法不是傷害被害者
只說自己沒有凹 卻完全不願意正視自己傷害被害者的"錯誤行為"
3.你改變可以讓被害者不會雪上加霜!
你現在做的就是成為第二個加害者
言語暴力 真的很噁心
孫叔叔說 夜深早點回家 之前 並沒有先怪被害者
你要搞清楚 提醒跟傷害別人是兩碼子事
拿著提醒的盾牌 傷害別人 卻完全不知道自己的問題在哪裡
在這裡譴責不是增加自己的安全感!!!!!!!!!
而是對你成為第二個加害者的行為!!!!!!!!!!!!!!!!!!!!
致上譴責!!!!!!!!
現在的重點根本不是你"自己為拿出解釋自己心情的理由"
就可以掩飾你自己成為第二個加害者的事實
容我提醒 "傷害別人來成就自己好像比較有遠見"
並不能因此就讓其他人以為你做的事情可以被掩飾!!!
你後面說的歷史的教訓這些~~ 大多數的人並不是否認你這點
模糊焦點並不能讓大家"眼睛瞎掉看不到你被責難的點"
那就是 對別人二次傷害 死不道歉跟認錯!!!!!
你認為下午六點走在上路上的女生被XX是要先檢討自己~
那如果六點走在路上的男人 被拖去XX
是不是大家就可以先罵他沒有加強自己體魄
太柔弱被拖去是活該~~
根據歷史的教訓他應該要加強自己的體力跟體魄
不然只要被XX不管背景理由都要先被人二次傷害
※ 引述《misstwn (我有懶趴啦)》之銘言:
: 有意思~~ 想法很簡單
: 歷史總會過去 重點是從歷史中學到了什麼(你是為了誰 在生哪門子氣呢???)
: +
: 我不相信有人關心自己會多於關心別人 在這裡譴責只不過增加自己的安全感罷了
: (你要怎麼做當然都ok阿 我怎麼可能管的了 我又不認識你..
: 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就好囉)
: 再來
: 孫越叔叔說 夜深了早點回家吧
: 還有 暗巷子盡量不要走 晚上女生盡量倆倆結伴
: 這些都是基本常識吧~~
: 我改不改變都不能減低犯罪率
: 我凹不凹(我哪裡在凹?)也不能減低犯罪率
: 改變不了色狼 那就多注意一點自己的安全吧
: 祝大家平平安安囉
: ※ 引述《lovecomic (睡覺)》之銘言:
: : → misstwn:女生晚上還到後站閒晃..只能說怪誰呢 10/27 11:23
: : 台灣某地發生性侵,所以那個地方就不能去??
: : 龍潭發生性侵 所以龍潭永遠都是有危險的地方?? 去了發生問題就是自己活該??
: : (抱歉 沒有針對任何人)
: : → misstwn:...以前上大夜班看多了 大半夜女生穿短褲 喝醉搖搖晃晃 10/27 11:45
: : → misstwn:我每次看每次搖頭 本來就要保護好自己 我有說錯嗎? 10/27 11:46
: : → misstwn:國小老師就有交 天黑早點回家 暗巷不要走 晚上盡量早人陪 10/27 11:47
: : 國小老師教的一定對?? 教的一定要做到??
: : 那麼你說的天黑早點回家 上2句又說以前在上大夜班 這不是自打嘴巴??!
: : 暗巷不要走 所以你肯定那女生不住暗巷裡?? 那所有住暗巷的人都睡路邊就好囉
: : PS:盡量找人陪 是"找"不是早 再PS 是國小老師有"教"
: : → misstwn:都有錯了XD 以結果論來說咧= = 10/27 11:55
: : 依你結果論來講 今天不管發生甚麼事情 反正受傷 死去的人也有錯
: : 被土石活埋的人 怪他愛出遊? 被基地台砸到的人 怪他愛吃PIZZA?
: : → misstwn:所以你的思想可以改變色狼嗎..倒不如建議女生小心一點 10/27 11:56
: : → misstwn:一堆"不會輪到我"的心態 以前就一直跟我們早班說半夜不要 10/27 11:57
: : 還在凹 人家要怎麼穿 那你的思想又可以改變嗎??
: : 不是想要改變人 請先自我改變
: : → misstwn:穿這麼辣來店裡啦 只會回不會那麼倒楣啦.. 10/27 11:58
: : 倒楣的人,你包緊緊在家裡,也是會出事情
: : → misstwn:遣責可以改變______? 10/27 11:59
: : 恩,看到大家說你觀念不對,你也沒改,那這句話我就無話可說
: : → misstwn:所以店長教我我們乾脆乖乖給錢 而不是對搶匪曉以大義阿 10/27 12:00
: : 這句話,店長要教你的是 "給錢,避免自己受傷"
: : → misstwn:我的論點不是沒用 是大家都不想承認 還是一樣"不會輪到我" 10/27 13:17
: : → misstwn:選擇一起譴責只不過想藉由群眾力量帶給自己內心一點安全感 10/27 13:27
: : → misstwn:然後下次晚上還是跑出去玩XD 10/27 13:27
: : 不要只舉這種案例,那我也可以說 電很危險 ,所以全台禁止供電好了
: : → misstwn:沒有人會關心別人多於關心自己 在我看來只是尋求安全感罷 10/27 13:58
: : → misstwn:了 沒關係為自己行為負責就好啦 10/27 13:58
: : 自己都管不好 還去管人 很沒說服力
: : 1個人說你錯 不理
: : 10個人說你錯 不理
: : N個人說你錯 照樣不理
: : 那麼請你照你自己說的 管好自己行為就好 不要去受傷的人門前喊:活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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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你後面補充什麼
你前面做的事情就是成為第二個加害者
而且 你並未為此道歉或者是改善!!!!!!!!!!!!!
反而是拿出一堆理由來文過飾非
這才是你真的被噓的原因!!!!!!!!!!!!!!
不為自己錯誤行為更正或者道歉的人
看起來不太像是個能為自己負責的人
1.你說你的重點在於歷史學到什麼~
但是你的第一篇 回文 是 "先怪女生晚上還到後站閒晃"
你想說的是你"只是想告訴別人歷史中學"
但是 事實上你做的卻是 "先傷害被害者" 不論事實 先怪在說
被噓? 怪誰? 嗯?
事實是 女孩子是六點的時候出沒~請問一下 這叫晚上到後站閒晃嗎?
你從未對此道歉過 被噓 我都覺得應該~
2.模糊焦點死不認錯
你認為 你 只是提醒別人"為自己負責"
事實上你做得並不是這樣 只是被指責所以拿出這個盾牌罷了
>>>先怪被害者 >>>被噓 >>>拿出盾牌裝作自己真正的想法不是傷害被害者
只說自己沒有凹 卻完全不願意正視自己傷害被害者的"錯誤行為"
3.你改變可以讓被害者不會雪上加霜!
你現在做的就是成為第二個加害者
言語暴力 真的很噁心
孫叔叔說 夜深早點回家 之前 並沒有先怪被害者
你要搞清楚 提醒跟傷害別人是兩碼子事
拿著提醒的盾牌 傷害別人 卻完全不知道自己的問題在哪裡
在這裡譴責不是增加自己的安全感!!!!!!!!!
而是對你成為第二個加害者的行為!!!!!!!!!!!!!!!!!!!!
致上譴責!!!!!!!!
現在的重點根本不是你"自己為拿出解釋自己心情的理由"
就可以掩飾你自己成為第二個加害者的事實
容我提醒 "傷害別人來成就自己好像比較有遠見"
並不能因此就讓其他人以為你做的事情可以被掩飾!!!
你後面說的歷史的教訓這些~~ 大多數的人並不是否認你這點
模糊焦點並不能讓大家"眼睛瞎掉看不到你被責難的點"
那就是 對別人二次傷害 死不道歉跟認錯!!!!!
你認為下午六點走在上路上的女生被XX是要先檢討自己~
那如果六點走在路上的男人 被拖去XX
是不是大家就可以先罵他沒有加強自己體魄
太柔弱被拖去是活該~~
根據歷史的教訓他應該要加強自己的體力跟體魄
不然只要被XX不管背景理由都要先被人二次傷害
※ 引述《misstwn (我有懶趴啦)》之銘言:
: 有意思~~ 想法很簡單
: 歷史總會過去 重點是從歷史中學到了什麼(你是為了誰 在生哪門子氣呢???)
: +
: 我不相信有人關心自己會多於關心別人 在這裡譴責只不過增加自己的安全感罷了
: (你要怎麼做當然都ok阿 我怎麼可能管的了 我又不認識你..
: 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就好囉)
: 再來
: 孫越叔叔說 夜深了早點回家吧
: 還有 暗巷子盡量不要走 晚上女生盡量倆倆結伴
: 這些都是基本常識吧~~
: 我改不改變都不能減低犯罪率
: 我凹不凹(我哪裡在凹?)也不能減低犯罪率
: 改變不了色狼 那就多注意一點自己的安全吧
: 祝大家平平安安囉
: ※ 引述《lovecomic (睡覺)》之銘言:
: : → misstwn:女生晚上還到後站閒晃..只能說怪誰呢 10/27 11:23
: : 台灣某地發生性侵,所以那個地方就不能去??
: : 龍潭發生性侵 所以龍潭永遠都是有危險的地方?? 去了發生問題就是自己活該??
: : (抱歉 沒有針對任何人)
: : → misstwn:...以前上大夜班看多了 大半夜女生穿短褲 喝醉搖搖晃晃 10/27 11:45
: : → misstwn:我每次看每次搖頭 本來就要保護好自己 我有說錯嗎? 10/27 11:46
: : → misstwn:國小老師就有交 天黑早點回家 暗巷不要走 晚上盡量早人陪 10/27 11:47
: : 國小老師教的一定對?? 教的一定要做到??
: : 那麼你說的天黑早點回家 上2句又說以前在上大夜班 這不是自打嘴巴??!
: : 暗巷不要走 所以你肯定那女生不住暗巷裡?? 那所有住暗巷的人都睡路邊就好囉
: : PS:盡量找人陪 是"找"不是早 再PS 是國小老師有"教"
: : → misstwn:都有錯了XD 以結果論來說咧= = 10/27 11:55
: : 依你結果論來講 今天不管發生甚麼事情 反正受傷 死去的人也有錯
: : 被土石活埋的人 怪他愛出遊? 被基地台砸到的人 怪他愛吃PIZZA?
: : → misstwn:所以你的思想可以改變色狼嗎..倒不如建議女生小心一點 10/27 11:56
: : → misstwn:一堆"不會輪到我"的心態 以前就一直跟我們早班說半夜不要 10/27 11:57
: : 還在凹 人家要怎麼穿 那你的思想又可以改變嗎??
: : 不是想要改變人 請先自我改變
: : → misstwn:穿這麼辣來店裡啦 只會回不會那麼倒楣啦.. 10/27 11:58
: : 倒楣的人,你包緊緊在家裡,也是會出事情
: : → misstwn:遣責可以改變______? 10/27 11:59
: : 恩,看到大家說你觀念不對,你也沒改,那這句話我就無話可說
: : → misstwn:所以店長教我我們乾脆乖乖給錢 而不是對搶匪曉以大義阿 10/27 12:00
: : 這句話,店長要教你的是 "給錢,避免自己受傷"
: : → misstwn:我的論點不是沒用 是大家都不想承認 還是一樣"不會輪到我" 10/27 13:17
: : → misstwn:選擇一起譴責只不過想藉由群眾力量帶給自己內心一點安全感 10/27 13:27
: : → misstwn:然後下次晚上還是跑出去玩XD 10/27 13:27
: : 不要只舉這種案例,那我也可以說 電很危險 ,所以全台禁止供電好了
: : → misstwn:沒有人會關心別人多於關心自己 在我看來只是尋求安全感罷 10/27 13:58
: : → misstwn:了 沒關係為自己行為負責就好啦 10/27 13:58
: : 自己都管不好 還去管人 很沒說服力
: : 1個人說你錯 不理
: : 10個人說你錯 不理
: : N個人說你錯 照樣不理
: : 那麼請你照你自己說的 管好自己行為就好 不要去受傷的人門前喊:活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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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0-10-31T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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