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一下 中壢市是否為法治的地區
影片中的行人走的是車道 這樣對嗎?
就算是汽車架駛有錯 故意撞人然後肇事逃逸
如果行人走人行道 會被撞嗎?
自己不尊守交通規則 被撞 不知道板友為何還要為他護航
難到中壢市的車道=人行道?
我指的犧牲是以他為前車之鑑 藉此改善交通
影片中一堆人違規 怎麼板友們都視而不見 車道是給人停車的嗎
為了自己的方便 就可以佔用公共的東西
為了自己的方便 行人就可以走車道 這樣對嗎?
自己有錯在先 也不檢討一下 不尊守交通規則 出事他就沒錯?
這件車禍發生以後當地的交通有因此改善嗎?
有的話 它的犧牲能換起大家對交通規則的覺醒 那不是很好嗎?
沒有的話 那再多死幾個也沒差 台灣是個法治的地區
不遵守規則的人死一個算一個 死光了 社會才會安寧
※ 引述《Exa (10^18)》之銘言:
: 從影片可以看到那台汽車從過十字路口時車頭偏向分隔島
: 到了直線的部分車頭才拉到外車道 有可能是車主加速 轉不過來才發生車禍
: 但是各位有沒有注意到 出車禍的地點是車道
: 原本雙線道的馬路 只剩下一線 而人又要跟車爭道
: 歸咎原因出在於 攤販將攤位設在人行道 而一旁的汽車停的位置就在車道上
: 行人沒路走 就走到快車道
: 誰的錯 難到只有車主嗎? 行人沒錯? 攤販沒錯? 車輛停在一旁的車主沒錯?
: 一切的原因都出自於 大家都沒公德心 而且又自私
: 為了自己的利益 貪圖方便 佔用公物
: 看到車禍別只說車主肇事逃逸 要看看背後形成的原因
: 行人為了方便 走車道
: 車輛停在一旁的車主為了方便 將車輛停在慢車道
: 攤販為了賺錢 將攤位硬是佔用了人行道與機車道
: 最後由行人付出昂貴的代價
: 如果那位路人的犧牲能換回大家的覺醒 我覺得是值得的
: 如果沒有 就再看看要花多少人命才能喚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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