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通榮拒認關說 換緩刑恐泡湯 - 基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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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通榮拒認關說 換緩刑恐泡湯
2014年02月26日
張通榮(左)幫毆傷女警(右,資料照片)的婦人關說,昨到高院出庭。胡瑞麒攝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226/35665294/
【劉昌松、丁牧群╱台北報導】

基隆市長張通榮前年幫酒駕女子關說,還拍桌大罵承辦警員:
「我市長就針對你!我就是這麼記恨。」一審被依教唆公務員
縱放罪判刑一年八月,但可緩刑五年,張上訴後,台灣高等法
院昨首度開庭,張仍辯稱是為維持警民關係,還強調,「如果
這樣要承擔法律責任,我不會推卸。」

認警方執法過當

曾自稱是「混蛋市長」的張通榮昨抵達高院時,有記者大聲說
:「市長好!」張點頭回應,但記者接著問:「外界都說你關
說,你怎麼看?」張瞬間垮下臉,不再回答媒體問話。

開庭時,張坦承到派出所拍桌,但辯稱:「我是希望維持良好
警民關係,當時看女警臉上沒有傷勢,覺得可能真的執法過當
,擔心被媒體報導對警局形象有損。」

法官聽完後表示:「本合議庭給予被告緩刑的標準是一定要認
罪,且獲得被害人原諒,取得和解,缺一不可。」張聽完面無
表情,庭訊結束後在隨扈開道下離開法院。

張通榮被控在前年九月十四日晚間,得知婦人廖美秀酒駕拒攔
檢還打傷女警,張趕到基隆安樂派出所質疑警員執法過當,還
嗆警察:「你就移送法辦,那以後我跟你們警察單位,我就公
事公辦!你們就試試看!你就請調!不要在基隆!」後來廖婦
果真獲釋。

一審判一年八月

基隆地院去年判張通榮一年八月徒刑,但繳交兩百萬元公益金
並服兩百小時勞務,可換緩刑五年,檢察官認為判決過輕上訴




通融、通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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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4-03-03
別人更差 基隆人不得不投藍
Mary avatarMary2014-03-07
別人更差的說法根據為何?
Ingrid avatarIngrid2014-03-11
髒通融 張通監 黨證無敵張兮兮 通融通監沒關係
Megan avatarMegan2014-03-16
未看先猜別人更差不得不投
Enid avatarEnid2014-03-20
丟臉
Hazel avatarHazel2014-03-25
蠢成這樣也能當市長啊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4-03-29
那要看是哪些蠢蛋選出來的....
Joseph avatarJoseph2014-04-03
台灣最早的鐵路 基隆到台北 現在變成台灣尾 車輪黨萬歲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4-04-07
我看成"緩刑換泡湯" 差點丟壞螢幕 XD
Ida avatarIda2014-04-11
一直覺得基隆選市長只要是藍的就可以躺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