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板規取消[板務] - 高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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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Michael
at 2015-04-18T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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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Er-BjUE (PttLawSug)
作者 longbow2 (踮起腳尖的親吻) 看板 PttLawSug
標題 Re: [討論] 站規規範之檢舉/建議提出規範疑問
時間 Fri Dec 2 04:26:18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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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相關站規疑問,經本部法官會議討論後,解釋如下:


一、開設板務專板之站規疑義:

"對於板主之建議,於該看板提出。"本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 26

條定有明文。此條項之規範意旨在於促進看板使用者參與討論、形成共識,藉以

成為板主管理看板之依據。若板務部各級主管為此目的設有專板,專供使用者參

與討論或檢舉,並限制使用者不得於原看板發表板務文章,此因已提供功能適切

之替代途徑,則與前述站規之精神不相牴觸。惟本部建請板務部各級主管留意,

應使板務專板與原看板之地點不致過遠,俾利原看板之使用者就近前往討論,

期能與站規之精神更相契合。

對於此項站規之不明確處,本部將近期提出相關站規修正案,併予說明。



二、板務各級主管是否得對使用者之建議加以管理之站規疑義:

使用者依本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 26 條得於看板中對板主提出建

議,惟此規定並未剝奪板務各級主管對看板文章之管理權限。諸如板主對看板之

看板文章管理權、組長對所轄看板之看板監督權及裁決權,均未因此項站規而失

效。板主仍得依其看板文章管理權認定相關建議文章內文是否違反板規,而予

以刪除或符合板規之處分,並得因建議文已嚴重影響看板秩序而作適當之限制

(如暫停討論之決定),此決定得依板務部權限規定申訴至各級組長,各級組長

依其裁決權得認定板主對限制討論之措施是否失當。此申訴、認定之程序與前述

站規之精神不相違背,並無越權之疑慮。

惟本部建請各級組長,於裁決時考量以下因素:

(一)此條項站規於修正前仍持續發生效力,組長應留意板主之板規、決定是

否已非"暫時限制",而係"完全剝奪"使用者基於前述站規賦予使用者之

權利。若然,則請組長裁奪情事,予以適當之處置,以維護使用者基於

站規所擁有之權利。

(二)討論板務以不得變更該板原申請文之板旨精神為前提。

(三)對板主之建議,得為對板規之建議,諸如對若干違規種類應予如何之處

分,應為對"抽象法規"之建議。實質個案之處分申訴,應至各級組務板

為之。



三、板務是否得管理看板上檢舉文章之疑義:

"看板違規行為之檢舉,於違規行為發生之看板向版主提出。"本站使用者違

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 15 條定有明文。此條項並無過大之爭議,蓋此站規亦未限

制板主之看板文章管理權。若板主於處理公開檢舉完畢後,仍得刪除該檢舉文章,

並作適當之備份或記錄存查。若文章內文不當者,板主亦得援板規處分之。板主

相關管理行為仍受其隸屬之組長節制,固不待言。請板務各級主管依站規賦予

之權限妥善管理,無須自疑。



PTT 法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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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新增之板規6-8,其實是依這篇站規解釋文而來。

如果沒有將這些文字寫入板規,並不失其效力。

我的原意是很多人不會去看站規,對板主執行板務有很多誤解

因此將站規或組規或組務判例寫入板規,板友發文之前,至少已看過板規

就不致於被處份。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第二十六條(提出之對象及看板)

對於板主之建議,於該看板提出。對於小組長之建議,於該群組事務看板提出。


依據此一規則,板規不得取消[板務]文。否則違反站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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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Olivia avatar
By Olivia
at 2015-04-23T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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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Susan
at 2015-04-27T23:17
Leila avatar
By Leila
at 2015-05-02T17:20
直接講comment,不要貼一堆spec
Dora avatar
By Dora
at 2015-05-07T11:24
樓上有事? comment不是清清楚楚寫在最後一段?
Joe avatar
By Joe
at 2015-05-12T05:27
你能將結論以上的全刪除,留結論就好嗎,有事?護
航?
Oscar avatar
By Oscar
at 2015-05-16T23:31
不貼一長串有人會以為是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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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Dinah
at 2015-05-21T17:34
寫長寫短都會有人講話啊XD 說寫得太簡單 寫得太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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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Vanessa
at 2015-05-26T11:38
阿怎麼沒看你說別違反言論自由是違反站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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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Noah
at 2015-05-31T05:41
推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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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Anthony
at 2015-06-04T23:45
想起電影台詞---朕不給,你不能搶!
Joseph avatar
By Joseph
at 2015-06-09T17:48
全句為---朕賜給你,才是你的!朕不給,你不能搶!

板規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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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Oscar
at 2015-04-16T23:59
我直接說你們的意思吧 你們想控管高雄板的風氣 避免2016又為蔡英文沸騰 這才是你們想要做的 所以你們才控制政治文 以前高雄板是不會這樣的 言論自由在高雄板正在走回頭路 ※ 引述《gggping (I SEE U)》之銘言: : 6-5 禁止具政治煽動、政治宣傳傾向或針對政治人物評論之文 ...

建議公告全面鎖文

Zenobia avatar
By Zenobia
at 2015-04-16T23:05
#1LByGj1y (Kaohsiung) 4/16 gggping □ [公告] 板規修訂及新增。 2015/04/16 6-13 公告文為板主發布公告之用,非供使用者進行申覆或板務溝通。 必要時板主得以作適當之限制或處份警告。 說明:依組務判決 #1Kdrv3Bq ...

板規6-5

Connor avatar
By Connor
at 2015-04-16T22:30
6-5 禁止具政治煽動、政治宣傳傾向或針對政治人物評論之文章或新聞 、推文及簽名檔,違者依情節輕重,判處水桶、退文。 可否將 政治煽動、政治宣傳傾向 這兩者明確的定義出來? ----------------------------------------------------------- ...

建議板規修訂

Isla avatar
By Isla
at 2015-04-15T04:17
建議板規修訂 L_TaiwanPlaz(台灣遊園地)組務板規 四、嚴禁挑釁、謾罵、引戰、人身攻擊、誹謗、酸人等行為, 非指名暗示亦受同等處分,惡意連續推噓文視同挑釁, 違者判處水桶兩週以上。 建議高雄板板規6-1修訂似上例 尤其是非指名 相信高雄板會更溫暖更有人情味 ...

板規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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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Kelly
at 2015-04-14T21:10
先謝謝前板主的提醒 所以我先把我的活動文給刪除 我想請教板主們 6-5 禁止具政治煽動、政治宣傳傾向或針對政治人物評論之文章或新聞 、推文及簽名檔,違者依情節輕重,判處水桶、退文。 可否將 政治煽動、政治宣傳傾向 這兩者明確的定義出來? 板友先前宣傳安裝台獨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