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的中的商標旋律抄襲? - 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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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omegamma (____________)》之銘言:
: 我也有發現一個 就是 之前 在賣鞋的 PLAYA 的 唱的 P~LA~~~YA!
: 跟 賣傢飾的 HOLA 唱的 HO~~~LA! 幾個音符 都一樣
: 這是巧合嗎? 還是 這種東西隨人唱 沒有 專利或音樂著作權....

這應該沒關係吧

所謂的侵權

是要造成辨識上的混淆

才會造成原有的權利(藉由商標累積的商譽及其延伸出的商業利益)

受到侵害

尤其在這個例子裡 發音 與產品的領域有明顯的區隔

應該不會構成侵權的要件


音樂的抄襲 一首歌要重複很難 一個樂句要重複就比較有可能

何況是只用到兩三個音符的東西

成千上萬的廣告 就算是排列組合 也是會遇到的 何況還要考慮到悅耳 好記

所以法律可能就沒有辦法以一般音樂創作的標準來保障這樣的法益

否則後來的廠商創造出帶有音樂又簡單好記的識別意象的空間將極為有限


因為法律的目的是為了促進社會的整體利益

而不是拘泥於形式上的定義

例如 是不是音樂->是
有沒有一樣->有 =>侵犯智慧財產權

法律還是要放在大的脈絡來看 追尋它保障社會整體利益的本意

要記得 法律終究是人創造出來的

人不能也不應該單方面的去接受他 而應該瞭解他 詮釋他 辨別他

讓它隨著社會的變化而變化

在這個例子裡 我是比較不主張光就音樂的相似而認為構成什麼樣權利的侵犯


大概是這樣吧 隨便寫寫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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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ith avatarEdith2007-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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