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二段443巷一間宮廟,昨天晚間11時許,因廟會施放煙火,沖天炮聲
隆隆,施放過程約20分鐘,引發周遭住戶不滿報案,廟方吃罰單,罰金在3萬至15萬元。
警消到場瞭解認定,此為違法施放,援引《爆竹煙火管理條例》29條第7項向廟方開單;
警方表示,該廟昨天及今天慶祝趙子龍聖誕,向警方申請舉行廟會,但時間只到晚上10時
,因民間習俗一定要放完鞭炮才算圓滿,許多晚到的社團仍逕行施放,因此開罰。
該廟林姓主委(男,47歲)說,廟方本身未施放煙火,是南部北上參加的社團自己帶來的,
在意警消在罰單上註記該廟為違法者,一度不滿;警消解釋後,林男才接受且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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