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辦健保"停保"的同學須留意事項 - 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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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在2008年初由家人代為申請停保,
之後年中回國一周剛好生病,卻懶得多跑一趟復保再停保,便自費看醫生。
而這次又回台灣想要辦理復保,上網一查才發現所謂的"健保陷阱",
大驚之下趕緊收集相關資料,這才了解停復保的規定相當嚴格。

因此要提醒已/欲辦理健保停保的同學一定要詳讀規定,
並注意健保局在2008年4月23日已更改規範,只要有回國就一定要去復保
否則下次再申辦復保時,保費會從停保後最早的入境日起開始計算,
並無法追溯補辦停保。(我希望健保局有把該規定印在新的停保單上)


以下是停復保相關法規的變更:

2008年4月23日前的規定(衛生署函釋)是在單次出境未滿六個月的前提下,
只要返國不超過30天,可免向相關單位申請復保。
在網路上搜尋的結果,很多人甚至是停保後不曉得這個30天的規定,
回國待ㄧ個多月後離境,下次再返國想要復保看病,
卻被健保局要求繳交自停保後首次入境日起的健保費,
這通常都是累積一兩年後才獲知,保費可能高達上萬元。

2008年4月23日後上述衛生署函釋已停止適用,
也就是一旦申請停保,只要有回國就一定要去復保(無論停留時間長短),
一時疏忽的話,下次再申請復保時會被催討自上次入境日起的保費。
如果是辦理停保後已經入境過未復保的同學,則要盡快請家人代為處理復保再停保,
因為目前看到的案例都是健保局沒主動告知,一般人又疏於研讀相關規定,
(一般誰想到只是返國一周也要申請復保再停保?又,其實這兩項可以同一天辦理)
因此造成預料之外的一筆高額保費。

緩衝配套:
如果是在2008年4月23日以前申請停保,可享有一次按照之前衛生署函釋的從寬措施,
也就是若之前出境未滿六個月,期間入境少於30天,並沒有辦復保,
可免除繳交自該入境日迄今的保費義務。以我的例子來說,便適用此項規定,
因此只要繳交本次入境日迄今的保費即可。
(沒有這一條的話,就要飛掉一年多的保費六千多元吶~)

詳見健保局網站:http://www.nhitb.gov.tw/newpaper/epaper_1.asp?cid=189&eid=8



當然在此就不詳談在網路上為人詬病的議題,
主要就是健保局其實和入出境管理局有資料庫連線,
強制徵收保費卻不採電腦自動復/停保,讓很多人因為一時失察,
回台灣想看醫生時卻造成要補繳上萬元保費的狀況,
(甚至有人提出之前在台自費就醫的證明,一樣要繳錢)
有興趣的人可以估狗看看。也不曉得未來政策會不會改進就是了。

停/復保的議題爭議很多,或許和很多長期旅居國外卻只想短期回國一個月,
繳交一小筆保費看病拿藥利用台灣健保資源這樣的現象有關吧。
這次我回台,打算要去復保,我爸媽竟然還阻止我,
(大概最近報稅季節吧,對繳錢給政府特別不爽。)
說是這樣要補繳好幾個月的保費,不如就等下次回來再復保吧。(囧)
幸好有仔細查過了規定,不然一兩年後再發現就一次把他們兩老嚇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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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09-05-09
我去區公所辦的時候,承辦人員都有說的很清楚耶。:)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09-05-12
很好的區公所!!樓上運氣好!我們家這邊都完全沒講...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09-05-14
感謝告知,看來要麻煩家人處理了
Eartha avatarEartha2009-05-18
有規定要出國超過6個月以上才能停保嗎?
Thomas avatarThomas2009-05-21
所以回台休假第一件事情是復保 返校前最後一件事情是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09-05-23
再次停保?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09-05-24
該函釋解釋適用於停留<30天 已修正 將另發文補充說明
Edwina avatarEdwina2009-05-26
只要預計停留超過六個月即可停保。但若之後回國日期
Freda avatarFreda2009-05-27
自出境日未滿六個月會被追討之前所有費用,停保註銷
Gary avatarGary2009-05-27
flac: 兩者可一天辦理。
Ina avatarIna2009-05-31
我這邊的市公所也沒有跟我說的這麼詳細,感謝告知此
訊息!
Thomas avatarThomas2009-06-01
繳給外國學校這麼多錢 給祖國一些錢也還好吧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