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男不當追求女子 中市首張跟騷法告誡 - 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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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中央社

2.記者署名:
蘇木春

3.完整新聞標題:

已婚男不當追求女子 中市首張跟騷法告誡書開出

4.完整新聞內文: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3日電)

經營園藝公司的黃姓男子已婚,因工作認識某大樓社區女經理後,常假借工作騷擾,女子
報案,台中警方調查後認定屬不當追求行為,今天開出跟騷法上路後台中首張告誡書。

台中市警察局婦幼警察隊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跟蹤騷擾防制法於6月1日上路,中市警局
至今已受理4件跟騷報案,其中3件經警方調查後,因構成要件不符或屬家暴案件等因素,
不成立一般跟蹤騷擾案件;另1件,台中首張跟騷法告誡書今天開立。

警方指出,報案人稱長期遭行為人假借工作名義,用訊息及撥打電話邀約,報案人拒絕仍
遭不停止騷擾,經警方調查後,此件屬於典型「不當追求」跟騷案件,立即通知行為人到
案,針對男子作為,依規定開立書面告誡約制。

警方說明,報案女子擔任某大樓社區經理,因工作認識56歲已婚經營園藝公司的黃男,女
子長期遭黃男假借工作名義,以訊息及撥打電話邀約,女子明確告知「除了工作上事情外
,其它都不必」,但黃男仍持續騷擾行為,被害人不勝其擾因而報案。

台中市警察局婦幼警察隊長高嘉陽表示,跟騷法是告訴乃論刑事罪,只要觸犯最少會有1
年以下徒刑、新台幣10萬元以下罰金,若攜帶兇器就會加重為5年徒刑、50萬元罰金,若
違反保護令則是處3年以下、30萬元以下罰金。

高嘉陽說,不當追求、恐怖情人屬常見跟蹤騷擾行為樣態,此案為中市警方針對市內首件
跟騷案件實施「書面告誡」,警方受理即調查處理,落實維護被害人安全及權益。

(編輯:戴光育)1110603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需放媒體原始連結,不可用轉載媒體連結: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206030150.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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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Lydia avatarLydia2022-05-30
只要觸犯最少會有1年以下徒刑、新台幣10萬元以下罰

若攜帶兇器就會加重為5年徒刑、50萬元罰金
若違反保護令則是處3年以下、30萬元以下罰金。
Harry avatarHarry2022-06-04
各位小心
Mason avatarMason2022-05-30
各位小心 :D
Andrew avatarAndrew2022-06-04
讚讚
Kelly avatarKelly2022-05-30
打完棒球回家的路上會被加重跟騷移送嗎 :D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22-06-04
也是另類的名留青史。已婚噁男還想偷吃!
Belly avatarBelly2022-05-30
有告訴他老婆嗎
Kelly avatarKelly2022-06-04
已婚的欸,傻眼
Michael avatarMichael2022-05-30
八卦-1
Kama avatarKama2022-06-04
跟已不已婚無關;臉!
Selena avatarSelena2022-05-30
已婚老台男 哈
Rae avatarRae2022-06-04
跟有沒有給錢也有關
Annie avatarAnnie2022-05-30
活該 就該告誡'
Blanche avatarBlanche2022-06-04
告誡書......記大過都比這個嚴重
David avatarDavid2022-05-30
確實要小心攜帶凶器的不當追求男呵呵
Olga avatarOlga2022-06-04
噁…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22-05-30
北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