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二年半卻要我填離職單休息一個月 - 過年
By Ingrid
at 2011-07-23T00:00
at 2011-07-23T00:00
Table of Contents
我再外包公作快要二年多,過年加班,三大節,五一勞動節都沒有加薪
什麼福利都沒有,最近叫我休假一個月還叫我填離職單等到下個月
在填復職單,這樣的公司會給我什麼保障嗎?
什麼福利都沒有,最近叫我休假一個月還叫我填離職單等到下個月
在填復職單,這樣的公司會給我什麼保障嗎?
Tags:
過年
All Comments
By Madame
at 2011-07-27T08:21
at 2011-07-27T08:21
ㄧ.離職書千千萬萬不能簽,你ㄧ簽署就屬於自願離職者, 一旦屬於自願離職者就是領完工資走人(離職),已沒有任何權力要求什麼,你想~~都已自願離職還能向公司要求什麼.....
二.最近叫我休假一個月(無薪假對吧),等到下個月在(再)填復職單.... 1.一旦離職工作年資就歸零,縱算能再回公司就職,以前年資是否合併計算,勞動契約是否相同(工資..等),最重要的一點萬ㄧ不能回去復職(公司簡略說~不缺人)...2.「無薪休假」不是法律名詞,更不是雇主可以恣為的權利。
雇主如認有變更工資與工時之必要,應與勞工協商,雇主不可片面變更,如未徵得勞工同意單方或片面逕自更動較為不利之勞動條件,即屬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勞工亦可依勞動基準法第14條第5款或第6款規定,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並可依該法第17條或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2條規定向雇主請求給付資遣費。 雇主給付勞工之工資,應依勞動契約之約定發給,並不得低於基本工資。雇主若受景氣因素影響致停工或減產,經勞雇雙方協商同意,固可暫時縮減工作時間及依比例減少工資,惟為保障著勞工基本生活,原約定按月計酬之全時勞工,每月給付之工資仍不得低於基本工資(數額新臺幣17,880元)」。 以上簡略解釋一下~~你若同意休假ㄧ個月公司仍需照發工資給你,如你不同意休假或對休假期間的工資不滿意,可立刻與公司終止勞動契約,並向公司請求資遣費並做資遣通報(非自願離職者)開出非自願離職證明給你(失請失業給付用).
三.公司的方法對你一點保障都沒有,而且將會剝奪請求資遣費的權益...申訴單位:勞工局 祝順心
By Ula
at 2011-07-24T08:31
at 2011-07-24T08:31
千萬不要填離職單,有疑問直接問勞工局.
By Vanessa
at 2011-07-25T00:55
at 2011-07-25T00:55
有做有錢
算是臨時工
會有甚麼保障?
Related Posts
大阪自由行~農曆過年!(20點)
By Isabella
at 2011-07-19T00:00
at 2011-07-19T00:00
自己的伴侶死後每年過年還是忌日該回去探望嗎?
By Gilbert
at 2011-06-27T00:00
at 2011-06-27T00:00
我不是好媳婦.月子問題讓我很煩惱.甚至不想做了.
By Quintina
at 2011-05-23T00:00
at 2011-05-23T00:00
在網路上看到很多� ...
房東很無情
By Carol
at 2011-05-23T00:00
at 2011-05-23T00:00
真煩惱關於訴訟離婚???
By Barb Cronin
at 2011-05-17T00:00
at 2011-05-17T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