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櫻王子茶花公主彩攝美麗新北市 - 林口
By Ina
at 2011-10-21T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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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le of Contents
※ [本文轉錄自 ShuangHe 看板 #1Ee6J3g3 ]
作者: toofat (*熊熊*火焰 燃燒一瞬間XD) 看板: ShuangHe
標題: [資訊] 山櫻王子茶花公主彩攝美麗新北市
時間: Fri Oct 21 02:13:20 2011
資訊來源: 新北市政府官網
http://www.ntpc-flowers-trees.com/photography.html
內容:
主辦單位: 新北市政府
目的: 為鼓勵新北市民分享生活體驗與感動,透過鏡頭紀錄新北市的道路景觀、公園綠地
、鄰里社區綠美化風貌,希望藉由此次比賽活動,特舉辦此次美麗新北市攝影比賽活動。
徵件主題: 以新北市境內公園道路綠地及鄰里社區綠美化為攝影主題。
參加對象: 新北市民
收件時間: 100年9月27日至100年11月18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作品規格: 1. 拍攝時間不限,且未曾公開發表,每人限投稿乙幅作品。
2. 可使用傳統與數位相機,使用數位相機者,畫素品質須在六百萬畫素以上
,不得以人工後製方式加大檔案。
3. 參賽作品應沖印或輸出5X7英吋照片1張及1 MB以上JPG或TIFF電子數位檔案
,以光碟形式儲存。
4. 參賽者須撰寫作品說明,字數限100字以內,不列入評分。
報名方式: 1. 請於100年11月18日前詳細填妥報名表浮貼於照片背面,掛號郵寄至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2樓
新北市政府綠美化環境景觀處 市樹市花工作 小組收
2. 郵寄前請先行妥善包裝保護,以避免郵寄過程產生毀損,影響參賽權益。
評選: 1. 作品評分標準:主題內容40%、構圖創意35%、攝影技巧25%
2. 參選作品由主辦單位聘請相關專業人士及本府代表組成評選會評選之。
得獎須知: 1. 經評選後得獎名單及作品公布於活動官方網站,未得獎者不另行通知。
2. 主辦單位依據參加者填寫報名表之資料連絡得獎人,一~四獎之得獎人請
依通知前往指定地點領獎。普獎及參加獎獎品由主辦單位掛號寄至填寫報
名表之通訊地址。
3. 領獎時需出示所填寫資料之相關證件,與證件不符合者得取消得獎資格。
4. 獎品價值在1000元以上者,須繳交身份證正反面影本,並填寫相關稅務資
料,拒絕填寫視同自動放棄得獎權利。
5. 得獎作品以傳統相機拍攝者,得獎者須於主辦單位通知期限內,繳交底片
,並自行將底片掃描後儲存於光碟片,並附上得獎作品之JPG與TIFF檔案;
以數位相機拍攝者,須於主辦單位通知期限內,繳交原始檔(RAW檔或JPG檔
,並須保留原始拍攝之EXIF資訊)。
6. 若因連續7日無法連繫或未獲回應,將不再主動聯繫,得獎者若於中獎公告
日起一個月內未主動連繫主辦單位,將視同放棄得獎權利。
7. 所有獎項不得折換現金,因故未能於期限內送出之獎項將由主辦單位轉贈
新北市社福機構。
8. 得獎作品及原稿底片數位檔案之著作財產權,自公布得獎日起歸屬主辦單
位所有,本單位依著作權法有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
用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注意事項]
1. 得獎作品如有冒偽身分、抄襲、拷貝或經檢舉曾參加任何公開攝影比賽得
獎或展出,或曾於各傳媒或網路刊登者,查證屬實,一律取消資格,獎項
不予遞補。已領取獎項者,主辦單位將追回原獎項之獎金與獎品。其違反
著作權法令等部分由參賽者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但另外涉及詐
欺等民事、刑事時主辦單位有權追究及告周知。
2. 所有參選作品恕不退件。
3. 主辦單位保留隨時補充說明之權利,如有爭議,主辦單位擁有最終決定權
活動聯絡窗口
新北市政府綠美化環境景觀處
地址: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2樓
電話:02-2960-3456 分機3035 市樹市花工作 小組
瑋宸整合行銷有限公司
電話:02-2832-3836 傳真:02-27573542
--
作者: toofat (*熊熊*火焰 燃燒一瞬間XD) 看板: ShuangHe
標題: [資訊] 山櫻王子茶花公主彩攝美麗新北市
時間: Fri Oct 21 02:13:20 2011
資訊來源: 新北市政府官網
http://www.ntpc-flowers-trees.com/photography.html
內容:
主辦單位: 新北市政府
目的: 為鼓勵新北市民分享生活體驗與感動,透過鏡頭紀錄新北市的道路景觀、公園綠地
、鄰里社區綠美化風貌,希望藉由此次比賽活動,特舉辦此次美麗新北市攝影比賽活動。
徵件主題: 以新北市境內公園道路綠地及鄰里社區綠美化為攝影主題。
參加對象: 新北市民
收件時間: 100年9月27日至100年11月18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作品規格: 1. 拍攝時間不限,且未曾公開發表,每人限投稿乙幅作品。
2. 可使用傳統與數位相機,使用數位相機者,畫素品質須在六百萬畫素以上
,不得以人工後製方式加大檔案。
3. 參賽作品應沖印或輸出5X7英吋照片1張及1 MB以上JPG或TIFF電子數位檔案
,以光碟形式儲存。
4. 參賽者須撰寫作品說明,字數限100字以內,不列入評分。
報名方式: 1. 請於100年11月18日前詳細填妥報名表浮貼於照片背面,掛號郵寄至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2樓
新北市政府綠美化環境景觀處 市樹市花工作 小組收
2. 郵寄前請先行妥善包裝保護,以避免郵寄過程產生毀損,影響參賽權益。
評選: 1. 作品評分標準:主題內容40%、構圖創意35%、攝影技巧25%
2. 參選作品由主辦單位聘請相關專業人士及本府代表組成評選會評選之。
得獎須知: 1. 經評選後得獎名單及作品公布於活動官方網站,未得獎者不另行通知。
2. 主辦單位依據參加者填寫報名表之資料連絡得獎人,一~四獎之得獎人請
依通知前往指定地點領獎。普獎及參加獎獎品由主辦單位掛號寄至填寫報
名表之通訊地址。
3. 領獎時需出示所填寫資料之相關證件,與證件不符合者得取消得獎資格。
4. 獎品價值在1000元以上者,須繳交身份證正反面影本,並填寫相關稅務資
料,拒絕填寫視同自動放棄得獎權利。
5. 得獎作品以傳統相機拍攝者,得獎者須於主辦單位通知期限內,繳交底片
,並自行將底片掃描後儲存於光碟片,並附上得獎作品之JPG與TIFF檔案;
以數位相機拍攝者,須於主辦單位通知期限內,繳交原始檔(RAW檔或JPG檔
,並須保留原始拍攝之EXIF資訊)。
6. 若因連續7日無法連繫或未獲回應,將不再主動聯繫,得獎者若於中獎公告
日起一個月內未主動連繫主辦單位,將視同放棄得獎權利。
7. 所有獎項不得折換現金,因故未能於期限內送出之獎項將由主辦單位轉贈
新北市社福機構。
8. 得獎作品及原稿底片數位檔案之著作財產權,自公布得獎日起歸屬主辦單
位所有,本單位依著作權法有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
用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注意事項]
1. 得獎作品如有冒偽身分、抄襲、拷貝或經檢舉曾參加任何公開攝影比賽得
獎或展出,或曾於各傳媒或網路刊登者,查證屬實,一律取消資格,獎項
不予遞補。已領取獎項者,主辦單位將追回原獎項之獎金與獎品。其違反
著作權法令等部分由參賽者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但另外涉及詐
欺等民事、刑事時主辦單位有權追究及告周知。
2. 所有參選作品恕不退件。
3. 主辦單位保留隨時補充說明之權利,如有爭議,主辦單位擁有最終決定權
活動聯絡窗口
新北市政府綠美化環境景觀處
地址: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2樓
電話:02-2960-3456 分機3035 市樹市花工作 小組
瑋宸整合行銷有限公司
電話:02-2832-3836 傳真:02-27573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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