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食安條例修正三讀通過 萊豬零檢出 - 屏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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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食安條例修正三讀通過 萊豬零檢出、訂罰則

2020-12-23 13:19 聯合報 / 記者劉星君/屏東即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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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屏東縣議員黃明賢在議會定期會發起連署提案,修訂屏東縣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
,要求萊豬零檢出,並超前部署核食零流通,並訂定罰則,今三讀通過。記者劉星君/攝



屏東縣是養豬第二大戶,國民黨屏東縣議員黃明賢在此次議會定期會發起連署提案,修訂
屏東縣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要求萊豬零檢出,並超前部署核食零流通,並訂定罰則,
販售陳列豬肉及其他相關產製品檢出乙型受體素,開罰3萬到10萬元,今議會定期會三讀

過。屏東縣府衛生局長施丞貴說,食安自治條例將送中央核定,尊重議會。

黃明賢說,食安自治條例修訂後,禁止萊豬進入屏東縣,建立監督機制,他也要求成立食
安專案小組,聯合跨局處,農業、教育、社會、衛生等,參與專案小組,接受議會監督;
明天是立法院攻防,屏東縣要求零檢出,希望縣府在明年元旦開始,秉持議會修正食安條
例堅持零檢出,讓縣民免於瘦肉精危害。

屏東縣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修訂,黃明賢說,針對萊豬零檢出,規定在屏東縣製造、加
工、 調配、包裝 、運送 、儲存 、販賣 、輸入 、輸出 、做為贈品或公開成列之豬肉

其他相關製品,不得檢出乙型受體素 。(增訂條文第四條之一)

黃明賢說,超前部署核食零流通 ,規定屏東縣不得販買核災區受原子塵或放射能汙染之

品或食品添加物及定義前揭核災區指涉範圍。另,針對發生核災國家內禁止流通食品,明
文規定不得屏東縣販賣。(增訂條文第四條之二)

「重罰販售流通萊豬商家」黃明賢說,違反第四條之一規定者,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
關規定辦理,可開罰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屏東縣府衛生局長施丞貴說,屏東縣食安自治條例修正案將送中央核定,地方尊重議會。

新聞連結: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5115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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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Ina avatarIna2020-12-24
推明賢
Irma avatarIrma2020-12-24
雖然沒實質效力 但至少有做
Elma avatarElma2020-12-25
就看屏東縣的行政機關了,我覺得修法只是第一步,202
2換掉這個執政黨才是重點,看看養雞場看看地溝油
Gilbert avatarGilbert2020-12-26
Ida avatarIda2020-12-27
換成會出伍澤元跟鄭太吉的某黨嗎?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20-12-27
光有伍澤元和鄭太吉就註定選不上了啦,當選民都得阿茲海
默逆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20-12-28
雙標黨最會拿死人來嘴 那海角七億阿扁跟黑心油曹啟鴻呢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20-12-29
沒辦法,有人就是記得幾十年前的事,記不起綠色的事
Madame avatarMadame2020-12-29
加油啊,去求你們最強的韓來屏東選看看有沒有機會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20-12-30
民進黨推那麼爛的咖都能選上,怪誰
Selena avatarSelena2020-12-31
好歹太吉兄也是某黨斃掉的,算是自己的垃圾自己收
,算有道義啦 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