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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美術館將在本月16日將美術館歸還給屏東市公所,因過去1年來屏東縣文化處經營
美術館用心,精心策辦不少文藝展覽,讓屏東縣民大飽眼福,縣文化處期望屏東市公所接
管後,能積極推廣藝文風氣。
屏東市公所舊址,即現今屏東美術館館址,在民國95年由市公所「借」給屏東縣政府使用
至今,縣府文化處爭取文建會經費補助,歷經3年多的整修,終在去年1月正式開館。
如今美術館將交還屏東市公所營運,屏縣文化處長徐芬春感性的說,美術館還給屏東市公
所,但很高興屏縣多了一個共同投入藝文活動單位,也對市公所展現永續經營的決心樂觀
其成。
她相信,市公所經兩年時間準備,一定能有好的藝文饗宴跟大眾分享。
屏東市公所舊址,位在屏東市中正路上,緊鄰屏縣唯一的百貨公司、熱鬧的中山公園,旁
邊還有屏縣警局,位居屏東市的亮點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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