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林森路一巷要封路 上萬民眾及屏大師 - 屏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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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恕刪~
關於這個案件,剛剛去看了一、二審判決書
分別是屏東地方法院101年度訴字第537號民事判決,
以及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3年度上易字第412號民事判決,
其中一審法院判決命屏東市公所將柏油路面拆除,然後地主的其他請求駁回
(其他請求就是地主主張屏東縣政府應該將混擬土造排水溝、
地下水汙水處理管徑、圓形人孔蓋挖除,這部分二審改判地主勝訴)
從兩份判決主文可以清楚看出,
「屏東市公所在一審就被判決要將柏油路面拆除,且屏東市公所未提起上訴」,
也就是說屏東市公所早在一審判決後就應該將柏油路面拆除,跟二審判決根本沒關係
而屏東縣政府在二審判決確定後也應該將排水溝、地下水管、人孔蓋挖除,
------上面是事實陳述,以下是個人想法---------
然後我早上打去屏東市公所問,承辦人員(應該是工務課人員)跟我說
已經收到執行命令,但是因為引起龐大反彈所以目前暫不執行,
如果地主要執行,可以委託第三人執行然後再跟屏東市公所請求費用
個人想法:這到底是什麼鬼,法院判了政府可以不去執行,如果是一般人民也就算了
行政機關不是最愛依法行政嗎?用民眾反彈這種理由根本就是瞎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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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elia avatarDelia2016-03-30
債務人擺爛不作為的很多啊,只是這一個叫屏東市公所
所以由債權人自己找人處理再向債務人請求費用這作法是
Belly avatarBelly2016-03-30
很正常的,這倒沒什麼~
Una avatarUna2016-03-31
我知道債務人擺爛的很多,但我不知道行政機關也會擺
爛…
Sarah avatarSarah2016-03-31
真認真,還打去問
Oscar avatarOscar2016-04-01
認真
Annie avatarAnnie2016-04-02
就是債務人大部分都愛擺爛才會有強制執行這種東西啊
法院的確定判決只是執行的名義而已
不強制執行就毫無意義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6-04-02
我當然知道有強制執行,但是身為行政機關還要人民聲
請強制執行不是很荒謬嗎?更何況本件法院都已經發執
行命令了,居然還表示不會拆除柏油路面,擺明就是要
擺爛啊
Ida avatarIda2016-04-03
所謂民眾反彈也包含了民代反彈…
Kyle avatarKyle2016-04-04
最壞的推斷就是怕出門被砍
Iris avatarIris2016-04-04
一堆民代和民眾vs一個地主,政府想擺爛不難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