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公家排水管線佔用私人地 法院判拆今 - 屏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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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公家排水管線佔用私人地 法院判拆今執行


https://udn.com/news/story/3/2262954


屏東市林森路一巷佔地糾紛在判決後持續延燒,洪姓地主今天在屏東地院的執行官陪同之
下拆除地下的污水管線,屏東縣議員蔣月惠與當地里民齊聲高喊「烏龍判決」,要求緩拆
,但地主仍堅持今天就要拆除。屏東縣政府水利處下水道科表示,日後仍須待都市計畫審
議通過後,可能要花費上千萬的經費來建置下水道及排水溝。

林森路一巷原有道路因佔用私有地,經地主提起訴訟後法院判決確定,縣府與市公所必須
得拆掉上面鋪設的柏油、污水管線及排水溝歸還給洪姓地主使用,經協調後今天先保留排
水溝,待日後再拆除,但污水管線仍須拆除。

當地的豐源里長陳國棟表示,經法院判決後確定原有柏油路是地主私有地,一旦拆除污水
管、排水溝後,恐怕會影響汛期的排水,希望能夠緩拆,待建置完成後再拆除。當地民眾
也說,自從林森路封路後,民眾若要通行只能走一旁的福田巷,而福田巷僅有3公尺寬,
經常造成許多車禍。

「烏龍判決」,屏東縣議員蔣月惠批評說,一旦挖除污水管及排水溝後,日後若要建置得
花費1300多萬的費用來建置,「都是人民的納稅錢」。下水道科長許良禎則說,此次先行
拆除約80公尺的污水管線,預計得花費300餘萬元來重鋪管線,而日後待都市計畫審議通
過後,得花費約千萬元來重建排水溝。


屏東市公所也說,將向縣政府爭取經費提報排水改道計畫,待公有地上物拆除後,於雨季
前完成改善。


屏東地院發言人潘正屏表示,經民事判決定讞後地主依法拆除地上物,「不能因地上物的
價值,讓民眾的財產權受損」,因此仍會完成拆除地上物,還給地主原本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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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Lucy avatarLucy2017-02-06
花1300多萬重建,是地主的錯嗎?議員帶風向帶得也太粗糙了
這是中華民國政府的錯吧?
Olive avatarOlive2017-02-09
難得法院會做對的判決。佔用就是佔用,政府佔用也是要拆
Leila avatarLeila2017-02-12
當初做汙水管線的單位或許也該懲處一下才是,私有地還是
公有地,都不用清查嗎?還是便宜行事?
Zanna avatarZanna2017-02-15
叫公務員賠啊
乞丐趕廟公
Elvira avatarElvira2017-02-18
公務員呵呵
Kelly avatarKelly2017-02-21
真的後悔投蔣月惠
Robert avatarRobert2017-02-24
蔣月惠真的很離譜...
Zanna avatarZanna2017-02-26
跟各位道歉
因為蔣月惠有我的一票
Tracy avatarTracy2017-03-01
當初的公務員問題很大,地都沒有確認清楚就作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