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好昨天中信聯名卡、今天寵愛卡在屈臣氏可全館結帳再打九折 又滿2000送200
說起來是很划算的一件事情 特別是買開架式的彩妝 一折再折都可以省個好幾十元
我到了店裡面就先問店員
是A、先打九折再計算有無滿2000才可送200(這樣要買2223元才可送200)
或B、結帳金額滿2000即贈200後再打九折(這樣買2000元即送200)
店員回答我是A
所以我也湊了22xx元(湊的部分不外是衛生紙、衛生棉、洗髮乳 ...
一些一定會用得到的東西但或許不是馬上急需)
今天、昨天我都各買了22xx元
但是問題來了我剛剛看了發票 它是這樣列的:
小計 $2157
9/23-10/13全店滿$2000 (店員:小姐你不滿2223元喔!差約70元要不要湊
屈臣氏抽取式衛生紙110 我:好阿!那我拿一串衛生紙)
$109
小計 $2266
-10% $-227
$2039
如果照發票來看應該在買2157元時 就可以贈送200元禮券了
我也不需要再湊70元
為何屈臣氏的店員都採A說法 但是發票看來是採B作法
難道是我認知錯誤嗎?
煩請板友指正 感恩不盡!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