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貨車撞機車2屍3命 運將判8月 - 屏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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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屏東縣恆春鎮經營民宿的湯姓業者,今年1月23日晚上,在恆春鎮省北路與大埔路口,

與楊姓男子騎乘機車後載懷孕陶姓未婚妻相撞,造成2屍3命案,屏東地院昨天依業務過失

致死罪,將他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全案還可以上訴。



判決書說,28歲湯姓男子,今年1月23日晚上7點,駕駛自用小客貨車,載尤姓遊客等3人

,從高雄出發前往恆春,沿恆春鎮省北路即台26線,由北往南行駛。




晚上9點5分,途經省北路與大埔路口的閃光號誌交叉路口,應減速慢行,小心通過,卻高

速通過該路口,適楊姓男子騎機車後載已懷孕的陶姓未婚妻也剛好要經過,也未遵守讓幹

道車優先通行後認為安全時,方得續行規定,致兩車相撞,楊、陶兩人送醫不治,造成兩

屍3命交通事故,案經檢察官檢驗後主動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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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2-09-24
八個月 ...
Bennie avatarBennie2012-09-26
雖然是兩屍三命 但胎兒並非刑法上所稱之人
Xanthe avatarXanthe2012-09-28
而行為人雖有過失 但被害人本身也有過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