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店家奧步真的很多,現在竟然把車牌遮住逃避檢舉。不過沒關係,這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
條例第13條,損毀、變造、塗抹或污損車牌,讓牌號不能辨認,處2400到4800元的罰鍰,反
而罰的更重。
請大家若經過時發現這種狀況,遠離其店面後再通報110即可,不需留下個人資料,也不怕
店家報復,謝謝!
PS:地址在桃園市龜山區文三一街35號1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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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例第13條,損毀、變造、塗抹或污損車牌,讓牌號不能辨認,處2400到4800元的罰鍰,反
而罰的更重。
請大家若經過時發現這種狀況,遠離其店面後再通報110即可,不需留下個人資料,也不怕
店家報復,謝謝!
PS:地址在桃園市龜山區文三一街35號1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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