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版規罰則的建議 - 高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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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向版主表示謝意跟歉意
謝意是我一直覺得版主是個屎缺,尤其是無利可圖的版面
歉意是我後來發現你版規應該是有增加了好幾條,並不是沒修改

只是會不會弄得太複雜了一點?如:
6-9 於本板推文觸犯退文條款,以水桶代替之。
(退文條款是什麼?)
6-13 惡意違規、明知故犯,水桶時間加長十倍且合併退文處分。
(以前有這條嗎?惡意不是有6-1了?明知故犯這很難有標準吧。)

個人意見是版規6-1的罰則依情節嚴重程度就改為警告、水桶、水桶併退文
優點如下:

① 水桶實質上的意義是禁言,退文只是因應嚴重犯行的附加措施
就單一版面,禁言已經是很有力的工具了,而且就程度也有層次感
我覺得把退文能開分身卻不受懲罰這個漏洞補上即可
不需要再為了退文去增加退文專用版規,這太搞剛

② 對水桶及開分身規避水桶的版規已經很明確而且完備
延續①,如果罰則是水桶併退文,已經能解決某ID的情況了
疑似開分身,送帳號部查證,確定開分身,依7-7加重水桶
如果不是分身也該還他清白,也不用版友用類似私刑方式實踐他的正義
搞到版面火氣很大

③ 版規在某種情況的處罰也是水桶併退文
所以退文加水桶沒有意義,個人覺得這沒有說服力
6-13可能是對於某ID的處理方式,個人就覺得不需要
惡意鬧版在6-1已有規定,跟6-13的惡意違規的差別是什麼
不如就照原有版規,一步一步來,再犯再桶即可

以上是個人對最近紛爭以及版規罰則的建議,望版主參考,謝謝。

---------------------以 下 請 勿 刪 除-----------------------------

3-1 禁止以任何形式之貨幣或票券作為交換物。
例如:金錢、貨幣、禮券、郵票、各式門票、PTT幣、遊戲幣等...
3-2 需註明欲交換物品,未註明即視為買賣文。

3-3 交換文限一個月內僅能發表兩篇,且需間隔七日,自刪亦算一篇
及不得標記物品價錢

違反上述行為者,判處退文。(板規2-2等物品亦禁止交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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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Rachel avatarRachel2017-06-26
退文條款是指,推文違規視同以文章違規處理,但是推
文無法劣退,只有文章才可以劣退,所以改用水桶取代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7-06-26
6-13是指有時效性的前例,因為累犯出現累項,所以除
Selena avatarSelena2017-06-27
了文章劣退或水桶單一處理,還要再追朔時效性內的違
規,做累進罰則,比如a文章違規,刪除警告一次,b文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7-06-27
章也是同樣情況,一樣刪除警告,但是a警告還在時效
內,所以b違規除了警告,累加前a文章,就變成了累進
Callum avatarCallum2017-06-27
水桶,而c文章又再次違規屬警告情況,但是前罰水桶
追朔尚在時效內,故依上次判例做累進,也就是水桶再
加罰
Noah avatarNoah2017-06-27
還有板規不是死時,板主都會隨時增修,每次增修都是
以發佈文章的方式,而不是直接修改板規文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7-06-28
最新的置底板規下面就有一個新發佈日期了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7-06-28
6-9 是原有運行多年的版規了
Rae avatarRae2017-06-28
6-1 原本就有退文併水桶的功能了,上一次沒有合併是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7-06-29
因為即使合併,也最多水桶七日,相對於6篇退文是多
此一舉、另外你們口中的"分身帳號"並無違規事實。
Tom avatarTom2017-06-29
亦無法證明兩帳號間有"主分身的關係"...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7-06-29
是啊,搞不好人家是用店家的wifi上線的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7-06-30
可能理解力差,我發了兩三篇文都被退,希望版主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7-06-30
可以不厭其煩告知在下因資質愚昧,被退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