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對法律不懂得一些問題...急!! - 生活Adele · 2011-07-03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因家父的婚外情對象(屬實),在知道他們的婚外情實情後我一時無法接受的心理壓力紓發錯誤網路上罵了對方,後來對方告我妨害名譽,因去了兩次家父為證人也證據都帶著,但檢察官從未看過,不過檢察官也希望對方能給我一次機會,也希望對方...大人的事情不要把小孩(指我)牽扯進去,但對方遲遲不肯放手,而�生活All CommentsFreda2011-07-071.或許是筆誤或許採用的是其他人的證詞這個要問書記官對照當初法庭錄音才知道2.檢察官寄來的並非是判決書而只是煩請法官如此判決法官會在範圍裡定一處罰方式至於會罰多少只有承審法官知道其他人不可能有標準答案3.同上檢察官所寄的只能算起訴書法官是再給雙方一個機會若能和解這件事就等於�Isla2011-07-05對方是你爸的外遇對象也不代表你可以對他公然侮辱所以你的證據是什麼?如果是證明她是你爸的外遇對象,那跟本案一點關係都沒有。因為不曉得是罵什麼不過一般來說這種的都是罵O女人之類的假如的確是這種的(或類似的)那的確是公然侮辱你也承認,看到的人也都知道是她公然侮辱就構成了再強調一Zora2011-07-063.因為簡易判決書已經來了,為何法官又傳票來說要調解??4.民庭大樓協商室是屬於民事法庭嗎??(1)你的案件不會依刑法第309條第1項公然侮辱罪簡易判決。(2)你的案件改為協商(一)你願意受科刑之範圍或接受緩刑。(二)你向被害人道歉。(三)你支付賠償金。(四)你支付一定之錢給公益團體。2011-07-0416:17:57補充�Related Posts緩刑期間想出國旅遊的問題......如何醫治手心腳心嚴重出汗的問題今年去澎湖旅行要自備沐浴乳和洗髮精嗎,請最近有澎湖的人回答幫找書!!!!(自然與生活科技)【台北】不要的東西送孤兒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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