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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要求我和解書用寄的(車禍和解)

Thomas#生活

今天去調委會,對方沒到場 已經在電話中跟對方協調好,就只差簽個和解書但對方住北部,一直說他們要節省成本叫我們和解書以及紅包寄給他們即可他們把和解書簽完再寄回來。後來調委會再安排時間,對方依舊堅持上述方式我當下有請教調解委員,調解委員可能太忙了吧所以沒給我們答案就急著打發我們走了請問這樣我該怎麼做,和解書真的可以用寄的嗎會不會比較沒保障。那如果調解不成立之後,這件案子是不是會被移送到法院呢

網友回覆 2

  1. Callum

    可運用雙掛號的郵寄方式進行如此便能得知識否有收到但需要確定郵寄包裹的資料可請調解委員會協助作證封包如此比較有保障也不怕他們耍賴

  2. Ursula

    紅包用現金袋(或計值掛號)和解書簽好.民刑事責任就了結了 2009-11-25 14:27:07 補充:請對方寄一份給你(你附上回郵及信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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