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信到區/市長信箱改善交通吧! - 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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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cestar ( 早安)》之銘言:
: 活動項目:升格好像沒有比較好,至少我看不到體會不到
: "區長"非民選,政績似乎也變的無關緊要
: 我只覺得三重變的愈來愈差....
: 因此我投信至區公所的意見信箱
: 希望請他們多加強員警對於交通亂象的改善
: 請各位一起為自己行的安全發聲
: 活動時間:任何時間
: 活動地點:有電腦的地方
: 附註:http://www.sanchong.ntpc.gov.tw/_file/1258/SG/42146/D.html
: 連結為三重區公所的意見信箱輸入畫面
: 請自行點選前往並填寫送出,需要信箱回覆確認
: 所以信箱不要亂填哦~!謝謝
: 蘆洲區http://www.luzhou.ntpc.gov.tw/_file/1313/SG/42154/D.html
: 過一陣子再沒顯著改進就換寄去給立委了

部分恕刪,下面貼上政府回信。先說明一些地方

我是投信到三重區信箱,也就是上面的連結

不過回信給我的抬頭都是新北市政府

(或許是因為區長沒有實權? 故統一轉往新北市處理)

各位自己家附近哪邊有路霸,交通動線、號誌不合理等等

請自行填寫寄去就對了。

再強調一次,各位的狀況跟我的不會一模一樣

請自行填寫要申訴的內容,寫完自行寄出即可,謝謝。

另外會有個滿意度調查,我是有回,並且給了一些正面的鼓勵

------ 以下是回信 ------ 部份關鍵字以**代替 -----

單位名稱:三重分局
回覆日期:103/01/13 17:45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您致新北市長的電子郵件,已轉本府警察局三重分局處理,查處情
形說明如下:有關陳指「三重區**路一、二段及**街車流量極大,卻時時可見路邊車
輛違停」案,三重分局於103年1月9日派員前往查處,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逕
行舉發4件在案,續責由轄區三重派出所、大同派出所及中興橋派出所加強取締,以維民
眾道路通行安全。感謝您的來信及對市(警)政交通問題的關心,若對本案仍有其他意見
或疑問,請惠與承辦人聯絡,三重分局將竭誠為您服務與說明;敬祝 身體健康,萬事如
意。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重分局交通組徐**02-89819901 分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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