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重啟地評會 各方意見四起 - 宜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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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憲法之「平等原則」,乃要求行政機關對於事物本質上相同之事件
作相同處理。

二、把89年1月27日以前的農舍認為是「真農舍」,之後就是「假農舍」
,而對其違規使用在稅賦上有不同的處理方式。

三、宜蘭縣政府這種處理方式根本就是違憲!


PS:宜蘭縣政府真這麼搞的話,我建議被課重稅的於89年1月28日之後取
得建照之農舍納稅義務人去行政救濟,甚至釋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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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像月亮,選前選後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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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Faithe avatarFaithe2016-11-15
違規使用還理由這麼多
Xanthe avatarXanthe2016-11-17
明明就違規還說什麼違憲
Doris avatarDoris2016-11-20
其實這也是平衡點吧,還是要縣府連續開罰假農舍?
Ursula avatarUrsula2016-11-23
農舍核發建照的時候政府應該就要做實質審查,當政府核發
Yuri avatarYuri2016-11-25
發建照後,在發給使用執照時,又有一次審查的機會,可是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6-11-28
政府又沒有審查,就給了使用執照,之後再來說你違法使用
Gary avatarGary2016-11-30
必須要課稅,這樣是不是一種養套殺?事前可以糾正的,因
Emily avatarEmily2016-12-03
為行政機關的怠惰,造成後續違法情狀的發生,然後再來
Iris avatarIris2016-12-06
指責你違法,要嘛拆房子,要嘛付錢換取繼續「違法」,
Emily avatarEmily2016-12-08
這樣不就是買保護費的概念?再者,為何89年以前的「農舍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6-12-11
」可以異其處理?這合理的差別平等基準在哪裡?
Jake avatarJake2016-12-13
我不懂這樣的邏輯,所以政府沒有檢查就是你可以不按圖施
工的原因
Carol avatarCarol2016-12-16
樓上應該是指按圖施工,卻也被說違法,畢竟有些東西是後
來才說要做。如過去搭排審查可變通或比較鬆,真要追究那
都算違法。這之前有人跟縣府反應,卻說我是依法行政,那
是建的人沒讀法規的錯還是官員問題?
Linda avatarLinda2016-12-19
我是說政府在核發建照、使照的時候明明就應該實質審查再
Donna avatarDonna2016-12-21
行核發,這時候就是防止農地非農用的前哨,當行政怠惰的
Callum avatarCallum2016-12-24
結果,造成人民將視為合法的認定,然後政府再利用這樣的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6-12-26
認知錯誤,課以人民本來合法使用,不會被課的稅,這樣是
Quanna avatarQuanna2016-12-29
不是政府造成的不利益?
Thomas avatarThomas2017-01-01
補充一下,鄉下地方蠻多人都還停留在過去政府說一就是一
Susan avatarSusan2017-01-03
所以當政府過去放寬審查時,就會覺得這樣做沒問題,並不
會多想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7-01-06
發建照、使照都有審查,台灣還有一種狀況叫建築師簽證
Madame avatarMadame2017-01-09
早期根本就只准建築物本體面積,所以使照都只有建築物
Ingrid avatarIngrid2017-01-11
而取得使用執照以後,建築物都不能亂動,開窗都不行
Lauren avatarLauren2017-01-14
民眾去變更的案例很少,這些都算二次施工
Bennie avatarBennie2017-01-16
政府去檢查就會"民意"關心,好像只有抽查、民眾檢舉
Irma avatarIrma2017-01-19
,沒聽過縣府有做全面普查全面裁罰,做了還用選麼?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7-01-22
事前審查,事後稽查,縣府這次喊的89年根本讓人誤會
Kama avatarKama2017-01-24
89以前是按照別的法令,不可能一刀切,後續才是關鍵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7-01-27
拖到選舉年政客就會搞大放送,壓不過就拖延過去來交代
Adele avatarAdele2017-01-29
但地價跟實際落差,等強制徵收大家又喊不依地價
Thomas avatarThomas2017-02-01
所以大家認為地價的標準該怎定?不然取消地價?皆大歡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