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離婚雙方都不扶養小孩也不給生活費跟教育費~ - 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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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費用全部是阿嬤出的…阿嬤今年退休沒收入
男方收入忙著還債、自已的玩樂
女方每週還帶走~衣服常穿的很"拉他"的回來,說她還很兇的罵人~
造成阿嬤精神上的折磨
現在想要在法律上實際給這二人教訓該怎麼做~
Update:
請問~如果重擬離婚協議書有法律效力嗎~
(當初事出突然~其實離婚協議書沒有訂的很詳細)
還是要拿去那裏公證呢~謝謝!!

All Comments

Hedy avatarHedy2007-05-09
~~首先為你的見義勇為向你致敬喔
~~我想這位阿嬤應該是不懂法律也不懂保護自己的弱勢族群..碰到這樣的狀況..身為法律工作者的我們..常常都會很無奈..真的希望生活法律知識可以快點普級到每一個家庭..否則不公不義的事情總是層出不窮..
~~我不知道你跟阿嬤是什麼關係..也不清楚阿嬤是否願意出面處理..或是歡喜做甘願受..如果是後者那當然沒話說..
~~如果是前者建議你第一個動作先跟社會局聯繫..社工人員會介入處理..或者請阿嬤向鄉鎮市公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這是比較簡便快速的處理方式..
~~另外也可以向當地管轄法院提起棄養告訴
~~法條依據:
民法第1055條--夫妻離婚者,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依協議由一方或雙方共同任之。
民法第1116- 2條--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扶養義務,不因結婚經撤銷或離婚而受影響。
~~總之..小孩丟給阿嬤..父母不聞不問就很讓人看不過去..希望你多費心..幫阿嬤爭取一點公理..辛苦了..我支持你..
~~祝福你~~
Heather avatarHeather2007-05-12
根據民法來談,夫妻對於未成年子女,不會因為婚姻關係存續與否,都必須撫養,若他們兩個都不養孩子,還罵阿嬤,我覺得阿嬤應該到法院按鈴申告,告小孩父母棄養,因為提告後,法律會保障阿嬤跟小孩該享有的法律權利義務,這種父母不要放過他們,沒錢付就請把孩子帶回去養,要不然也可請法院扣他們薪資的三分之ㄧ,做為補貼阿嬤教養孩子的費用,現在各縣市都有免費的法律扶助基金會可以免費諮詢相關法律問題,打104查詢就可以喔,是免費ㄉ
2007-05-12 20:40:23 補充:
因為撫養小孩是父母之責,跟離不離婚沒有關係,如果他們寫離婚協議書沒去戶政登記還是不算離婚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