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聲明一下,我是去年地政學系畢業,
非常多學長姐弟妹畢業後都在相關領域裡
關心這個議題沒有政治考量,單純跟大家聊天分享而已
其實在校期間我們就有很多老師提過土地徵收條例有許多需修正的地方
最大的兩點是徵收的必要性及補償方式
前陣子板上討論十四張徵收案整個熱鬧滾滾
也是一直圍繞在這兩點上面,
看到板友各自用不同的切入點在探討其實滿開心的(很多人在關心的感覺)
昨晚土徵修法三讀通過,整個fb朋友們都嚇壞了!!
不只沒改善原先的問題,反而把問題弄得更小...
怎麼會變這樣?今天研究了很多網站跟資料給大家參考一下
這是懶人包(事件大意):如果哪天你家要被強制徵收...你會做何感想 ?
http://www.died.tw/2011/12/blog-pos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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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網友skypons昨晚在ptt發表簡單的心得內容
土地徵收條例通過,為何為惡法? 用最簡單的方式比喻,讓更多人了解:
1. 政府想徵收就可以徵收,以市價作為徵收價,市價多少政府說的算。
2. 人民對於土地徵收無陳情、諮商管道。國家要你的的菜園,你沒第二句話"不"。
3. 被徵收者,必須符合:居住事實1年以上,切須符合中低收入戶,才有相關的安置計畫
。言下之意,不巧你非中低收入戶,一個月賺兩三萬,但政府要你滾,你就得滾,當遊民
政府也不會管你,因為"依法行政"。
4. 為了養地圖利,企業可假政府之手任意徵收農作用地,嚴重破壞農業自給比例的平衡。
5. 對公益性與必要性的規定模糊,政府覺得重要且必要就得以徵收,有如大老爺挑小妾
。且亦已違反大法官釋憲:法規須詳盡、不厭其詳。
6. 徵收下限40%,且無限定徵收地地上權使用, 使政府可能以此漏洞斂財於民,以及因
下限過低,使徵收誘因無法被有效的制衡。
結語: 很多人覺得立法院前的抗爭與我何干,但,假設今天一條路就要開到你家,政府
一紙公文要你滾蛋。你辛苦一輩子置房地產500萬在新北市,政府貼你200萬,要你限期搬
走。 你,不會生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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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第六點說的徵收下限40%
是指被徵收的人可以 不要領錢,換領另外一塊地。民間版希望下限可以調高至55%。
而地上權 指像台北轉運站的樓上蓋「京站」。
建商有有蓋房屋及買賣房屋的權利 但沒有土地所有權~土地還是算政府的
也就是說,政府徵收後可以"妥善"利用地上權 跟建商做好朋友^^
裡面最大的問題是就我所知
政府在中部徵收土地(ex苗栗新竹台中) 數百公頃數百公頃的收
都是為了開發園區 租給企業工廠進駐
如果你的老家剛好被畫到了....只能請你爺爺奶奶跟鄰居道別 大家都得搬
而在我們台北新北 路已經開很多 盆地也不便給工廠進駐
徵收目的只能是蓋捷運了
結果新店小碧潭站 徵收來跟建商日勝生聯合開發美河市
而十四張重劃區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64776 超詳細的週刊介紹
(雖然捷運十四張站已經動工,但周邊的農地何時重劃分配,政府沒有時間表,最主要
卡在沒有錢徵收土地,早年進場的投資客,至今依舊在等新北市政府重劃而暫時套牢,
幾年前,甚至有民間業者打算結合地主申請十四張自辦重劃區)
財團們都怖好局囉 修法以後讓你一次徵收就上手:)
以下為十四張重劃區地主:
遠雄今年9月買3800坪 王雪紅目前500坪 壽險公司以人頭插旗,
其餘地主都是政壇「新店幫」,立委羅淑蕾、劉盛良、張慶忠、新店區長王美月,
新北市議會副議長陳鴻源的父親陳明雄
建設公司包括三重幫旗下的寶路開發、宏泰興建設,以及新店在地的江陵、啟昇與合環
建設,幾乎新店喊得出來的大人物皆全員到齊。
結論...我想 十四張重劃區有望了~最大的問題已解決!
ps.很多網站及八卦板都有公布贊成修法通過的立委名單,
其中有一位正好是我們新店11選區的,有興趣可以自己去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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