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爭取自己的權利,請幫忙! - 宜蘭
By Kelly
at 2014-09-22T11:23
at 2014-09-22T11:23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mayarose (凡事盡力)》之銘言:
: 我先說一下狀況:
: po此文提心吊膽,丈夫和夫家不少人皆是資深鄉民
: 我不敢去其他板上詢問怕太張揚,反而被對方抓把柄
: 因此只好在此版詢問,如果造成大家困擾我會立即刪文
: 對不起,麻煩各位鄉親大家幫忙,並請勿任意轉板
: 拜託各位,求求您們好心協助,文長也請見諒
: 前因:
: 孩子三歲,一年前由我與娘家撫養
: 我剛提出離婚訴訟以及通常保護令已核發半年
: 丈夫因此不滿,四個月前去幼兒園偷帶走小孩
: 無論我如何懇求他與夫家,他們全都置之不理,完全不讓我見小孩
: 於是我只好一個月多前提出略誘罪
: 上週略誘罪第一次偵查開庭對方故意未到,只請律師來
: 而離婚第一次調解庭他也惡意請假,所以只能拖到十月底才行
: 而且他明明就有毆打我,都死不承認,並對我提出保護令抗告
: 總之,許多惡劣的行逕該做的他都做了
: 事件重點之請教:
: 在七月底的保護令抗告庭,我跟法官說明自己已兩個月未見小孩
: 於是法官在這一個庭上筆錄裁定~~
: 〝週六早上9-12點在某基金會會面,之後可自行帶回,至週日晚上八點再交付給男方〞
: 然後那個某基金會上個月找過我一次 簽一堆切結書和文件
: 最重要的一份是我簽了時間隨它們安排的文件
: 接著,上週該基金會就又找我過去
: 它們說因為孩子太久沒看到我,怕會不適應,所以無法立刻讓我帶走
: 我當場落淚懇求,並說我東部的父母也很想孩子,請它們允許
: 一個社工說要觀察1-2個月,講到後來另一個竟說要3個月(說法不一)
: 而且它們也說,我是它們接的案例第一件能夠會面而又可以帶走的
: 此外它們訪視過我夫家,我夫家離該基金會只要十分鐘車程
: 想必我夫家跟他們說了我不少壞話
: 社工對我表示「希望孩子不要隨便去改變環境」
: 又問了我「若日後我要爭取監護權,東部教育資源缺乏,我要如何處理」
: 言下之意,就讓我覺得它們想讓孩子留在這個五都之一的大都市裏
: 我自己很清楚,日後要爭取監護權
: 這兩個社工會把對我的印象與記錄呈報給法院,對我而言,我無法得罪
: 但是返回娘家後想想
: 它們的說詞跟法院筆錄裁定內容不符
: 更何況它們兩個〝觀察時間〞一個說1-2個月,另一個竟說要3個月
: (它們兩人說法無標準可言)
: 這樣子,我能把孩子帶回只能等到明年一月或二月了
: 還有,從我七月底保護令抗告庭至今快兩個月
: 那個基金會到目前都還沒安排我看小孩子任何一面
: 而且要拖到下週才見面,只能在那個基金會在它們監控下看三小時卻無法帶走
: 雖然我是它們該基金會的案件第一例,但我不想當成犧牲品
: 我想請教大家,接下來我該如何爭取我的權利
: 畢竟我東部的父母都十分想念孩子,我媽都會哭泣
: 有什麼管道能幫助我嗎?
: 我得罪該基金會和那兩位社工對我沒好處
: 而我與它們之間的對話都有全程錄音
: 接下來,我要怎麼去找哪個單位協助爭取我應有的權利呢?
: 麻煩大家幫幫我,謝謝!
首先~當事人(含原PO )或關係人說謊或隱匿事實是常態. 情緒不能解決問題,憤怒沒有意義!
兩造就自身利益所採取的合法程序手段,一點都不過分!
何況說謊其實是刑事被告的權利!
針對訴訟(含社工的部分)所涉之相關權利義務(含探視扶養等親權),原PO 需要的不是鄉民,而是法律專業的協助.
法律專業的常見協助,以下可供參考.
(1)免費資詢
宜蘭各鄉鎮都有律師排班提供免費資詢服務,詳細時段及律師班表(每月異動)請洽各鄉鎮公所.
法律扶助基金會針對符合資格對像(如所得限制),提供相關有償及無償訴狀\訴訟服務.詳細申請辦法請洽宜蘭法律扶助基金會.
(2)訴狀輔導
各縣市地方法院設有訴狀輔導人員,可針對訴狀提供攥寫協助.
(3)律師事務所
宜蘭地區普遍資詢費用不高,免費亦不在少數.可預約比較!
原PO 既然會懂得提略誘罪等,肯定有相關人員或管道協助.建意可循原管道尋求協助處理基金會的部分!
最後希望原PO 在尋求協助時能誠實告知事實,特別是對委任律師不隱匿或扭曲事實才能最快處理問題!
(手機排版,若傷眼還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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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先說一下狀況:
: po此文提心吊膽,丈夫和夫家不少人皆是資深鄉民
: 我不敢去其他板上詢問怕太張揚,反而被對方抓把柄
: 因此只好在此版詢問,如果造成大家困擾我會立即刪文
: 對不起,麻煩各位鄉親大家幫忙,並請勿任意轉板
: 拜託各位,求求您們好心協助,文長也請見諒
: 前因:
: 孩子三歲,一年前由我與娘家撫養
: 我剛提出離婚訴訟以及通常保護令已核發半年
: 丈夫因此不滿,四個月前去幼兒園偷帶走小孩
: 無論我如何懇求他與夫家,他們全都置之不理,完全不讓我見小孩
: 於是我只好一個月多前提出略誘罪
: 上週略誘罪第一次偵查開庭對方故意未到,只請律師來
: 而離婚第一次調解庭他也惡意請假,所以只能拖到十月底才行
: 而且他明明就有毆打我,都死不承認,並對我提出保護令抗告
: 總之,許多惡劣的行逕該做的他都做了
: 事件重點之請教:
: 在七月底的保護令抗告庭,我跟法官說明自己已兩個月未見小孩
: 於是法官在這一個庭上筆錄裁定~~
: 〝週六早上9-12點在某基金會會面,之後可自行帶回,至週日晚上八點再交付給男方〞
: 然後那個某基金會上個月找過我一次 簽一堆切結書和文件
: 最重要的一份是我簽了時間隨它們安排的文件
: 接著,上週該基金會就又找我過去
: 它們說因為孩子太久沒看到我,怕會不適應,所以無法立刻讓我帶走
: 我當場落淚懇求,並說我東部的父母也很想孩子,請它們允許
: 一個社工說要觀察1-2個月,講到後來另一個竟說要3個月(說法不一)
: 而且它們也說,我是它們接的案例第一件能夠會面而又可以帶走的
: 此外它們訪視過我夫家,我夫家離該基金會只要十分鐘車程
: 想必我夫家跟他們說了我不少壞話
: 社工對我表示「希望孩子不要隨便去改變環境」
: 又問了我「若日後我要爭取監護權,東部教育資源缺乏,我要如何處理」
: 言下之意,就讓我覺得它們想讓孩子留在這個五都之一的大都市裏
: 我自己很清楚,日後要爭取監護權
: 這兩個社工會把對我的印象與記錄呈報給法院,對我而言,我無法得罪
: 但是返回娘家後想想
: 它們的說詞跟法院筆錄裁定內容不符
: 更何況它們兩個〝觀察時間〞一個說1-2個月,另一個竟說要3個月
: (它們兩人說法無標準可言)
: 這樣子,我能把孩子帶回只能等到明年一月或二月了
: 還有,從我七月底保護令抗告庭至今快兩個月
: 那個基金會到目前都還沒安排我看小孩子任何一面
: 而且要拖到下週才見面,只能在那個基金會在它們監控下看三小時卻無法帶走
: 雖然我是它們該基金會的案件第一例,但我不想當成犧牲品
: 我想請教大家,接下來我該如何爭取我的權利
: 畢竟我東部的父母都十分想念孩子,我媽都會哭泣
: 有什麼管道能幫助我嗎?
: 我得罪該基金會和那兩位社工對我沒好處
: 而我與它們之間的對話都有全程錄音
: 接下來,我要怎麼去找哪個單位協助爭取我應有的權利呢?
: 麻煩大家幫幫我,謝謝!
首先~當事人(含原PO )或關係人說謊或隱匿事實是常態. 情緒不能解決問題,憤怒沒有意義!
兩造就自身利益所採取的合法程序手段,一點都不過分!
何況說謊其實是刑事被告的權利!
針對訴訟(含社工的部分)所涉之相關權利義務(含探視扶養等親權),原PO 需要的不是鄉民,而是法律專業的協助.
法律專業的常見協助,以下可供參考.
(1)免費資詢
宜蘭各鄉鎮都有律師排班提供免費資詢服務,詳細時段及律師班表(每月異動)請洽各鄉鎮公所.
法律扶助基金會針對符合資格對像(如所得限制),提供相關有償及無償訴狀\訴訟服務.詳細申請辦法請洽宜蘭法律扶助基金會.
(2)訴狀輔導
各縣市地方法院設有訴狀輔導人員,可針對訴狀提供攥寫協助.
(3)律師事務所
宜蘭地區普遍資詢費用不高,免費亦不在少數.可預約比較!
原PO 既然會懂得提略誘罪等,肯定有相關人員或管道協助.建意可循原管道尋求協助處理基金會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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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Elizabe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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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4-10-01T0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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