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VX5_xwe ]
作者: st90513 ( )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好大官威!桃園賓士貼議員助理證停斑馬線
時間: Mon Oct 12 21:53:59 2020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1.媒體來源:
※ 例如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
東森新聞雲
2.記者署名:
※ 若新聞沒有記者名字或編輯名字,請勿張貼,否則會被水桶14天
※ 外電至少要有來源或編輯 如:法新社
記者楊熾興/桃園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 標題沒有完整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好大官威!桃園賓士貼議員助理證停斑馬線 網:警見有證不敢動
4.完整新聞內文: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可詳看版規
記者楊熾興/桃園報導
桃園市有民眾在社群網站貼文,他推著輪椅上的父親前往中華電信洽公,一眼就看到貼有
「桃園縣第十七議員助理停車證」的賓士,斜停人行道斜坡還占據路口斑馬線位置,質疑
「原來議員助理這麼屌?」、「 原來議員是選出來欺負我們的」、「哪個議員在濫發議員
助理證,危害市民安全?」
但有眼尖網友發現「桃園縣議會第17屆,也就是2009年的議會停車證,這是在搞笑嗎?」
、「拿前朝的證耍本朝的威?」但也有留言提醒應要「照樣檢舉」、「若有明確違法證據
,請嚴辦!」。
有民眾7日在臉書「桃園人桃園事.生活.分享.靠北討論區」貼文,「今天中午把車停在中
央停車場,推著輪椅帶父親去中壢前站中華電信取消門號。一眼就看到人行道斜坡停著這
台車,還占據斑馬線位置,完全過不去,走了幾百公尺從另一個斜坡上來,結果半小時後
辦完事情這輛車竟然還在,拍照LINE給警察朋友問這種該報警嗎。朋友說,不管有沒有過
期,只要有證就不敢動,開單主官會被叫去,叫我別惹事,說他放證就是有用才放」。他
質疑「難怪大家都想出來選議員,原來議員是選出來欺負我們的,一張特權證就是吃死守
法市民,可憐啊」。
對此,警方12日說明,對於貼文中違規停車情事,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
第1款,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者,可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警方將針對該路段加強取締違規停車,並呼籲汽車駕駛人停置車輛時,切勿貪圖一時方便
觸法。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1012/1829733.htm
6.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
抱怨那麼多想當地下市長是不是?
話說這路口就在中華電信旁邊 上好幾次新聞了
誇張併排停斑馬線
【獨/斑馬線當停車格? 路口違停嚴重 民眾:曾五車並排】
隔壁汽車斑馬線未禮讓行人全武行
【中壢分局遭人包圍?警方澄清:僅為滋事群眾親友】
--
作者: st90513 ( )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好大官威!桃園賓士貼議員助理證停斑馬線
時間: Mon Oct 12 21:53:59 2020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1.媒體來源:
※ 例如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
東森新聞雲
2.記者署名:
※ 若新聞沒有記者名字或編輯名字,請勿張貼,否則會被水桶14天
※ 外電至少要有來源或編輯 如:法新社
記者楊熾興/桃園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 標題沒有完整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好大官威!桃園賓士貼議員助理證停斑馬線 網:警見有證不敢動
4.完整新聞內文: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可詳看版規
記者楊熾興/桃園報導
桃園市有民眾在社群網站貼文,他推著輪椅上的父親前往中華電信洽公,一眼就看到貼有
「桃園縣第十七議員助理停車證」的賓士,斜停人行道斜坡還占據路口斑馬線位置,質疑
「原來議員助理這麼屌?」、「 原來議員是選出來欺負我們的」、「哪個議員在濫發議員
助理證,危害市民安全?」
但有眼尖網友發現「桃園縣議會第17屆,也就是2009年的議會停車證,這是在搞笑嗎?」
、「拿前朝的證耍本朝的威?」但也有留言提醒應要「照樣檢舉」、「若有明確違法證據
,請嚴辦!」。
有民眾7日在臉書「桃園人桃園事.生活.分享.靠北討論區」貼文,「今天中午把車停在中
央停車場,推著輪椅帶父親去中壢前站中華電信取消門號。一眼就看到人行道斜坡停著這
台車,還占據斑馬線位置,完全過不去,走了幾百公尺從另一個斜坡上來,結果半小時後
辦完事情這輛車竟然還在,拍照LINE給警察朋友問這種該報警嗎。朋友說,不管有沒有過
期,只要有證就不敢動,開單主官會被叫去,叫我別惹事,說他放證就是有用才放」。他
質疑「難怪大家都想出來選議員,原來議員是選出來欺負我們的,一張特權證就是吃死守
法市民,可憐啊」。
對此,警方12日說明,對於貼文中違規停車情事,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
第1款,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者,可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警方將針對該路段加強取締違規停車,並呼籲汽車駕駛人停置車輛時,切勿貪圖一時方便
觸法。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1012/1829733.htm
6.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
抱怨那麼多想當地下市長是不是?
話說這路口就在中華電信旁邊 上好幾次新聞了
誇張併排停斑馬線
【獨/斑馬線當停車格? 路口違停嚴重 民眾:曾五車並排】
隔壁汽車斑馬線未禮讓行人全武行
【中壢分局遭人包圍?警方澄清:僅為滋事群眾親友】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