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鬧醫院破壞防疫隔板 他辯低收入又有病 - 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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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搞事只要罰1000?
不用抓去關個幾個月嗎?




大鬧醫院破壞防疫隔板 他辯低收入又有病…法院少罰3千

2021-06-06 09:02 聯合報 / 記者陳宏睿/台中即時報導

台中市楊姓男子是臨時工,楊在今年初到醫院掛號時,不滿要求櫃台提早掛號被拒,當場
大聲咆哮喧鬧,保全到場制止仍不聽勸,楊持健保卡丟擲醫院行政人員,還破壞防疫隔板
,警方到場後,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判罰4000元,楊聲明異議,辯稱自己有精神疾病
、低收入戶、還有高齡父親要扶養,台中地院台中簡易庭採信,撤銷原處分,改判罰1000
元。

裁定指出,楊姓男子在今年1月18日下午1時許,前往中山醫院附設中興分院櫃台掛號,因
中興分院現場看診的掛號時間未到,楊要求給予提早掛號遭拒而心生不滿,在櫃台大聲咆
哮、喧鬧,經現場保全人員予以制止後,楊不聽勸仍在場謾罵喧鬧外,還持健保卡向行政
人員丟擲,並以手推破掛號櫃台的防疫隔板,造成隔板毀損。

台中市第三警分局警員獲報到場查處,認定楊的行為已違反社維法的規定,依法裁罰4000
元,楊收到處分書後認為罰款過高,向台中地院簡易庭聲明異議。

楊姓男子辯稱,他患有精神病、思覺失調症、燥鬱症等病痛所苦,才會去中興分院看診,
平時潔身自愛,只因事發當時有病痛且受刺激,因病發作而咆哮喧鬧、謾罵,他現在是臨
時工,為低收入戶,還有高齡父親要扶養,裁罰4000元過重,請求法院減免罰鍰。

台中地院簡易庭審酌,楊是身心障礙人士,有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證明為據,但案發後警詢
時,都能連續作答,顯見違序當時,顯非全然缺乏知覺理會及判斷作用,難認楊有心神喪
失致行為不罰的情形,不過根據社維法規定,有精神耗弱或瘖啞人,得減輕處罰,依法撤
銷原處分,改判罰1000元,全案確定。

台中市楊姓男子在今年初時在醫院大鬧、破壞防疫隔板,警方原裁罰4000元,他以低收入
、有精神疾病等理由,聲明異議,台中地院簡易庭改罰1000元。圖/報系資料照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512384?from=udn_ch2_menu_v2_main_c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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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andy avatarSandy2021-06-07
台灣就是這樣 醫鬧罰太低 才會一直有白痴出現
Olivia avatarOlivia2021-06-07
低端人口罰個十萬 看還有沒有人敢鬧
Emily avatarEmily2021-06-08
自己宣稱有精神疾病 下次會再犯也合情合理 不是嗎?
最可憐的永遠是第一線人員
Carol avatarCarol2021-06-09
法官最後有罰他要鼓掌了,更多是最後沒事的
Eartha avatarEartha2021-06-09
罰個十萬?你覺得這種人會交嗎?也沒財產給你執行啦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21-06-10
法律寫得減輕 得減輕沒一定要減輕吧 法官問題大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21-06-11
他有精神疾病,那有按時服藥的紀錄嗎?如果知道自己
會無法克制行動,又不按時吃藥,等於縱容自己發病,
為何要幫他減輕?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21-06-11
低收入+還要養家庭
Quanna avatarQuanna2021-06-12
所以來家裡施工的很可能神經病? 小心了
Harry avatarHarry2021-06-13
才知道為什麼獨居長輩設備壞一堆都不敢叫人來修了
Belly avatarBelly2021-06-13
跟上次砍護理師確診病患老人一樣白爛
Dinah avatarDinah2021-06-14
垃圾還是早點淘汰好
Queena avatarQueena2021-06-15
聽他唬爛!真正有病的才不會說自己有病…
Xanthe avatarXanthe2021-06-15
我也有病看過精神科,我想殺這些人
Sarah avatarSarah2021-06-16
精神病! 無法自己控制鬧事,卻可以很正常為自己辯
解?這是啥邏輯
Enid avatarEnid2021-06-17
可憐又可悲的醫院人員,這個法官,XD
Mary avatarMary2021-06-17
沒錢賠又有病很簡單啊!送去精神病院關起來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21-06-18
送去雙北熱區就好了,自然會被收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21-06-19
是「得」不是「應」,這種人減免個屁噢
Vanessa avatarVanessa2021-06-19
有些法官真的社會亂源
Oliver avatarOliver2021-06-20
可是醫生有開出診斷證明書,證明他有病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21-06-21
這麼有病建議直接去死 省治療費用
Emma avatarEmma2021-06-21
中興分院日常
Lauren avatarLauren2021-06-22
廢物理由王
Agnes avatarAgnes2021-06-23
在台灣精神有問題的人可以隨便攻擊殺害他人不會重判
精神病患的人權高於所有精神正常的國民生命價值
Iris avatarIris2021-06-23
罰十萬沒錢那就丟去精神病院關啊
Enid avatarEnid2021-06-24
政府有那麼多地可以賣來炒房 沒地蓋精神病院嗎
Daniel avatarDaniel2021-06-24
廢棄軍營改建一下也可以ㄅ
Belly avatarBelly2021-06-25
辯稱精神疾病就輕判... 其他人活該被鬧嗎?
Iris avatarIris2021-06-26
會怕就好
Andy avatarAndy2021-06-26
以後還是一湧而上把他打斷腿比較快
Oscar avatarOscar2021-06-27
這種低端垃圾應該直接強制勞動到死
Elvira avatarElvira2021-06-28
原來潔身自愛是這麼用法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21-06-28
這社會需要一個反英雄XD
Leila avatarLeila2021-06-29
這平常應該就是很容易造成他人困擾的刁民吧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21-06-30
北懶
Emily avatarEmily2021-06-30
他誰啊?為什麼要讓他?因為低收入戶就有特權可以
提前先掛號喔?不守規矩還好意思大聲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21-07-01
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證明 真無敵 還不快去辦一張
James avatarJames2021-07-02
沒遇過壞人啦 流氓打人會管你有沒有身心障礙手冊嗎
James avatarJames2021-07-02
1000是在鼓勵犯罪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