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甲媽祖系列文解釋說明 - 彰化
By Olive
at 2011-04-12T18:53
at 2011-04-12T18:53
Table of Contents
我先回應版友DarkAvenger的問題
您的第一篇文章是從八卦版轉來 標題格式為[問卦] 違規一
原文推文未刪除 違規二
好 上述違規僅須標記違規請您修改即可 為何刪文?
首先 您的文章內容屬於答覆性質
版上並無任何人詢問有關"彰化民風剽悍的八卦" 轉錄本文用意何在?
再者 您所轉錄的文章僅僅於本文的第四段提到:
"今年卻在遶經彰化途中,發生搶奪媽祖神轎、群聚鬥毆的血腥場面..."
以及後續相簿連結為溪湖某堂之相片外
其餘內容皆為刑事局案例、新北市警察局網站甚至是T台新聞 內容皆與彰化無關
試問 依版規還能如何處置?
版主也只能用"與彰化版事務無關"將之刪除 並無水桶或警告
並不是內文只要寫到"彰化"兩字就一定可以發表在版上
第二個回應版友enjoyself的問題
我不明瞭您的"反清復明"是什麼意思
也不懂您從哪看到版主在河蟹
版規明文規定標題格式[心情]一天僅限一篇
也不是我在今天為了誰臨時制定上去
這種違規今天也不是第一次懲處
我不懂 您爭論的點在哪?
如果只是單純因為心情文這個標題格式
那為何之前的違規懲處 不見您出來反應任何意見?
您很會說大道理 "個人的自由以不侵犯他人的自由為範圍"
我想請問 一個人發文不看版規是侵犯到誰的自由?
是版主? 還是您? 都不是 是侵犯到使用彰化版所有版友的自由
別人都能遵守的遊戲規則 為什麼到您身上要被說成無限上綱的限制?
那您把其他遵守版規的版友視為?
您在高呼自由的同時 有沒有想過遵守一個版的制度與規則?
條文不是讓您拿來如此字面上解釋的
中華民國憲法第23條: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為難,維持社會秩序,
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換句話說 為了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
所必要者,得以法律限制之。
心情文的篇數限制是基於此種立場在保護彰化版的使用者
免於不必要的爭吵、流於情緒化的紛爭
您什麼都不懂就將心情文定義為無意義的標題
那請問您發表的文章標題是什麼?
何不乾脆彰化版將心情文廢掉 反正PTT也有心情版
版主何必沒事找事做?
來了一個國光我已經夠頭痛了
現在又多個大甲媽祖系列文
什麼時候 大家才能夠學會提升一下素質
不要只是為了反駁對方的論點 爭得臉紅脖子粗
我說過了 心平氣和討論 版主根本不會去管你們討論到天昏地暗
但每每只要出現類似情形 到最後就一定會演變成你一言我一語的無理由叫罵
你說 我能不打斷大家所謂的"討論"嗎?
版主如果不明理早就一干人等全部桶一桶來個大河蟹就好
又何必每篇文章都一一去看推文有沒有人吵起來?
平常不見蹤跡 版上文章沒幾篇 反倒是有紛爭的時候才出來高談闊論
跟我說你有多關心彰化版 多關心彰化 我講句不客氣一點的 我呸!
我發版務文徵求意見的時候 曾幾何時看見你來發表意見了?
我發公告懲處違規的時候 你又在哪逍遙了?
什麼都不會 什麼都不懂 只懂得起鬨 你算哪根蔥?
沒錯 今天我真的徹底怒了
同樣的問題 老是在挑戰我跟版規的極限
我已經盡全力做到公平公正公開的判決
偏偏不看版規 違規被懲處還可以大聲疾呼說版主侵犯人身自由
更何況 懲處的不是你 "別人甲麵你勒喊燒"
你是真的想對版規提供意見 還是存心來興風作浪的?
一言堂 文字獄 還有沒有欲加之罪的? 拜託一次都來啦!
徵選版主 沒幾個應徵
好不容易版主上任了 拼了老命想搞下台 是怎樣?
你看版主不爽還是彰化版不爽阿? 要不要說請楚講明白阿?
拜託你啦 去罷免我好不好 不要只會在這邊逞口舌之快
這麼不爽版主判決 這麼不悅版規規定
麻煩一下 罷免掉啦 版規廢掉啦 好不好?
--
ㄣ ◢ ◣ __
降龍版主現身~ 下凡普渡眾生~ ○╱ ╲○
╱ ─ ─ ╲ │ │ 版主~ 摸摸~
│ ◣ ■ ◢ │ ˙ ˙
╲└▄▄︺╱ ◣ )︻( ◢
/ 〉 /■\ ψmrosc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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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第一篇文章是從八卦版轉來 標題格式為[問卦] 違規一
原文推文未刪除 違規二
好 上述違規僅須標記違規請您修改即可 為何刪文?
首先 您的文章內容屬於答覆性質
版上並無任何人詢問有關"彰化民風剽悍的八卦" 轉錄本文用意何在?
再者 您所轉錄的文章僅僅於本文的第四段提到:
"今年卻在遶經彰化途中,發生搶奪媽祖神轎、群聚鬥毆的血腥場面..."
以及後續相簿連結為溪湖某堂之相片外
其餘內容皆為刑事局案例、新北市警察局網站甚至是T台新聞 內容皆與彰化無關
試問 依版規還能如何處置?
版主也只能用"與彰化版事務無關"將之刪除 並無水桶或警告
並不是內文只要寫到"彰化"兩字就一定可以發表在版上
第二個回應版友enjoyself的問題
我不明瞭您的"反清復明"是什麼意思
也不懂您從哪看到版主在河蟹
版規明文規定標題格式[心情]一天僅限一篇
也不是我在今天為了誰臨時制定上去
這種違規今天也不是第一次懲處
我不懂 您爭論的點在哪?
如果只是單純因為心情文這個標題格式
那為何之前的違規懲處 不見您出來反應任何意見?
您很會說大道理 "個人的自由以不侵犯他人的自由為範圍"
我想請問 一個人發文不看版規是侵犯到誰的自由?
是版主? 還是您? 都不是 是侵犯到使用彰化版所有版友的自由
別人都能遵守的遊戲規則 為什麼到您身上要被說成無限上綱的限制?
那您把其他遵守版規的版友視為?
您在高呼自由的同時 有沒有想過遵守一個版的制度與規則?
條文不是讓您拿來如此字面上解釋的
中華民國憲法第23條: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為難,維持社會秩序,
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換句話說 為了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
所必要者,得以法律限制之。
心情文的篇數限制是基於此種立場在保護彰化版的使用者
免於不必要的爭吵、流於情緒化的紛爭
您什麼都不懂就將心情文定義為無意義的標題
那請問您發表的文章標題是什麼?
何不乾脆彰化版將心情文廢掉 反正PTT也有心情版
版主何必沒事找事做?
來了一個國光我已經夠頭痛了
現在又多個大甲媽祖系列文
什麼時候 大家才能夠學會提升一下素質
不要只是為了反駁對方的論點 爭得臉紅脖子粗
我說過了 心平氣和討論 版主根本不會去管你們討論到天昏地暗
但每每只要出現類似情形 到最後就一定會演變成你一言我一語的無理由叫罵
你說 我能不打斷大家所謂的"討論"嗎?
版主如果不明理早就一干人等全部桶一桶來個大河蟹就好
又何必每篇文章都一一去看推文有沒有人吵起來?
平常不見蹤跡 版上文章沒幾篇 反倒是有紛爭的時候才出來高談闊論
跟我說你有多關心彰化版 多關心彰化 我講句不客氣一點的 我呸!
我發版務文徵求意見的時候 曾幾何時看見你來發表意見了?
我發公告懲處違規的時候 你又在哪逍遙了?
什麼都不會 什麼都不懂 只懂得起鬨 你算哪根蔥?
沒錯 今天我真的徹底怒了
同樣的問題 老是在挑戰我跟版規的極限
我已經盡全力做到公平公正公開的判決
偏偏不看版規 違規被懲處還可以大聲疾呼說版主侵犯人身自由
更何況 懲處的不是你 "別人甲麵你勒喊燒"
你是真的想對版規提供意見 還是存心來興風作浪的?
一言堂 文字獄 還有沒有欲加之罪的? 拜託一次都來啦!
徵選版主 沒幾個應徵
好不容易版主上任了 拼了老命想搞下台 是怎樣?
你看版主不爽還是彰化版不爽阿? 要不要說請楚講明白阿?
拜託你啦 去罷免我好不好 不要只會在這邊逞口舌之快
這麼不爽版主判決 這麼不悅版規規定
麻煩一下 罷免掉啦 版規廢掉啦 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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