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林鎮鎮長涉A公帑51萬 開庭否認犯行 - 嘉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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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出處: Udn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story/2/1940701


大林鎮鎮長涉A公帑51萬 開庭否認犯行

2016-09-05 12:16 聯合報 記者魯永明╱即時報導

嘉義地方法院今天上午首次開庭,審理綠營明日之星、大林鎮鎮長黃貞瑜與丈夫、前縣府
新聞行銷處科員李豐全,涉A公務車油料等公帑合計51萬餘元貪汙圖利案,懷孕6個月的黃
與夫婿由4名律師陪同出庭,同聲否認犯行,黃貞瑜說,她常用私人車輛跑公務行程,不
可能為公務車私用,犧牲自己的政治清白,希望庭上還原真相。

黃貞瑜說,鎮長座車都做公務用途,她下班仍為服務鎮民跑行程,開車載她的司機不只一
人,包括她的丈夫。她指檢調偵辦1年多,未調閱公務車採購使用公文,檢方指控調換清
潔車及鎮長座車並非事實,她常用私人座車及宣傳車做公務使用,不會跟公家計較,沒有
貪汙意圖。

李豐全否認犯行,辯稱未占用公務車,但他承認曾因私人車輛送修或住家路口遭他人車輛
占用,為趕上班,誤用公務車。黃貞瑜與夫婿由蔡碧仲等4名律師陪同出庭,在法庭上與
公訴檢察官李志明交鋒。

黃貞瑜與丈夫李豐全,遭人檢舉涉共謀將新採購的清潔隊環保稽查公務車、百萬豐田油電
混合車私用,2多來共A油料等公帑合計51萬餘元,地檢署5月11日將黃貞瑜夫婦依貪汙治
罪條例圖利罪起訴。

檢方說,原任鎮公所行政室課員的李豐全(36歲)非法使用向環保署申請補助,採購的豐
田1800cc稽查車,做為調縣府上下班或假日使用,申報油費、保養維修費,黃貞瑜為掩飾
丈夫公車私用,授意變更該車做鎮長座車,提供丈夫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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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6-09-07
四名律師陪同,好大陣仗
Ida avatarIda2016-09-10
要A只a51萬?
Tom avatarTom2016-09-12
不管金額大小都不應該吧!不過也許只能算小缺失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6-09-14
台灣歐巴桑很喜歡貪小便宜的,不在乎是不是公器私用
Annie avatarAnnie2016-09-16
才51萬? 那應該是被抹黑啦
Iris avatarIris2016-09-19
累積成多 不容易發現~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6-09-21
不是只A51萬,是以最有利被告的方式加上能完整舉證的算出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6-09-23
來是51萬吧......
Megan avatarMegan2016-09-25
樓上 51萬是含車輛折舊算出來的 是以最不利被告來算
Hedwig avatarHedwig2016-09-28
某樓,是只被發現51W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6-09-30
當然會否認阿!有人會承認自己有罪嗎?這個標題....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6-10-02
原來跑法院基因是會母女遺傳的....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6-10-04
另外結婚多年一直沒消息,怎麼要上法院了才中獎有了..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6-10-07
兆豐用億美元在算的 也沒看到檢調如此積極
David avatarDavid2016-10-09
51萬主要是車子維護及加油錢之類啦!那台車才買沒幾年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