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來找碴![王子變青蛙]法律常識題.......... - 生活
By Charlotte
at 2005-10-10T00:00
at 2005-10-10T00:00
Table of Contents
大家來找碴![王子變青蛙]法律常識題..........
[王子變青蛙]劇中芸熙結婚當天簽下離婚協議書後,便離家出走。
請問在台灣法律上,這樣就算芸熙和均昊兩人,已經正式離婚了嗎?
Update:
芸熙在結婚當天晚上簽下一紙離婚協議書後,便離家出走,就再也沒有回來了。
[王子變青蛙]劇中芸熙結婚當天簽下離婚協議書後,便離家出走。
請問在台灣法律上,這樣就算芸熙和均昊兩人,已經正式離婚了嗎?
Update:
芸熙在結婚當天晚上簽下一紙離婚協議書後,便離家出走,就再也沒有回來了。
Tags:
生活
All Comments
By Delia
at 2005-10-13T05:26
at 2005-10-13T05:26
依據民法的規定,離婚有兩種方式,一是兩願離婚,也就是協議離婚,必須在夫妻雙方都同意離婚的前提下才能辦理,夫妻需簽立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協議書須由兩位以上證人簽名,然後雙方共同親自至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登記後離婚始生效,如果只有離婚協議書,但未辦理登記,則離婚無效。
一是判決離婚,也就是訴訟離婚,申請判決離婚須有一定的理由,民法第1052條規定,夫妻之一方,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重婚者。
二、與人通姦者。
三、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者。
四、夫妻之一方對於他方之直系尊親屬為虐待,或受他方之直系尊親屬之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者。
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者。
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者。
七、有不治之惡疾者。
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者。
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者。
十、被處三年以上徒刑或因犯不名譽之罪被處徒刑者。
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
判決離婚得由當事人自行或委任律師具狀向法院提起。
By Kumar
at 2005-10-12T11:20
at 2005-10-12T11:20
因為白紙黑字.....
Related Posts
如何做環保
By Mary
at 2005-10-09T00:00
at 2005-10-09T00:00
都不知要怎分類
請問要怎分類
(20點呦!!!)
By Victoria
at 2005-10-09T00:00
at 2005-10-09T00:00
2.鯨魚是生活在水中ㄉ哺乳動物,在哪些生理特徵和陸地上ㄉ哺乳動物相同呢?
3.鯨魚因為攝食方式ㄉ不同,�� ...
何謂知識?何謂常識?
By Christine
at 2005-10-09T00:00
at 2005-10-09T00:00
「知識+」上的「知識」是真的知識嗎?
什麼是再生產業呢
By Noah
at 2005-10-09T00:00
at 2005-10-09T00:00
”生活小常識或疑問”該如何分類?
By Kama
at 2005-10-09T00:00
at 2005-10-09T00:00
好像不是生活資訊,也不是科學醫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