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 苗栗大埔徵收事件評論與整理 2 - 苗栗
By Zenobia
at 2011-07-08T20:22
at 2011-07-08T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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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HatePolitics 看板 #1E3pH1QV ]
作者: mornlunar (妳是人間四月天) 看板: HatePolitics
標題: [大埔] 苗栗大埔徵收事件評論與整理 2
時間: Sat Jul 2 23:07:41 2011
http://www.facebook.com/note.php?note_id=131815513529972
抗爭地主的真正訴求分析
從自救會FACEBOOK的訴求說起
首先我們要弄清楚,抗爭地主的要求並沒有說他們要世代務農、守護農業等等。那是周圍的
社運份子給自救會硬安上的。另外自救會為了要博取社會注意也把這個從來不是他們訴求的
主張張冠李戴裝成是自己的主張。
自救會的訴求其實也一直在改,不要以為自救會有多少的理想性。他們的訴求是社會想聽什
麼就改什麼,從來就沒有一個定論。他們基本上是哪個話題熱可以博取同情,就改訴求。讓
我們先來看看他們最近的兩個版本的訴求,以下是倒數第二個版本:
我們要求重啟公開公正協商,協商未果之前,停止拆屋、停止施工;
我們要求儘速公佈「權利價值評定單位價」,別以不確定的配地百分比矇騙農民;
要求對於已經繳交權狀、或是已經拆屋的居民,檢討現有的補償方式,給予合宜的照顧
拒絕接受墓地變更為住宅用地
讓我們一個一個分析這些訴求。第一個訴求中要求重啟「公正」協商。這就讓自救會面臨了
幾個衝突的問題。什麼樣的協商是公平的?在眾多地主中,只有24個認定自己沒有公平協商
機會。而他們的其中一個訴求就是絕不接受徵收(參照大埔自救會會長在內政部都市計畫委
員會第689次會議中的陳情)。敢問一下,你既然絕不接受徵收了,你要協商什麼?另外
一點,什麼叫做公平?當這麼多地主都能夠接受徵收所帶來的額外收益時(至少三到四倍於
原來土地的價格),就有人不接受。那要怎麼樣才能定義到公平?完全滿足這些抗爭的人才
叫公平?按照徵收的法令,土地徵收以後必須要在設定期限內開始動工,否則整個徵收案就
要撤銷。這個徵收案為所有徵收的地主帶來了將近60億台幣的價值。如果因為這少數的地主
犧牲其他人可以獲得的利益,這又是哪門子正義?
第二個訴求則是假議題。權利價值是一個地政上的術語,在區段徵收中,選擇以地易地最後
換得的土地面積比例跟獲得的土地的價值、還有總徵收的補償金額、以及被徵收土地之價值
等有一個公式來決定。這個價值因為還沒有抽籤換地、現在也還不知道誰會換到哪一塊,因
此知道了也沒用。更重要的一點是大埔自救會沒有資格抗議這一點,典型的當事人不適格。
權利價值只有選擇以地易地的被徵收戶才有意義,因為這是拿來決定以地易地大小的依據。
大埔自救會早就因為自己延誤的關係,失去了以地易地的資格。不管這個權利價值最後是否
合理,都與大埔自救會無關。
那第三點則是假好心。其他的98%一來沒有反對意見,還有支持縣政府希望縣政府儘快徵收
開發的。人家站在跟這24戶不同的立場,結果這自救會跑來說要求政府給予合宜的照顧。這
就是典型的越俎代庖外加假好心。
抵價地。請問自救會在抗爭什麼?
更早以前的訴求版本,則更與所謂的土地正義沒有關係了。這裡面哪一樣不是與錢有關?
土地補償以公告地價加七成辦理
馬上公佈抵地回算價(回算權利價值評定單位價)
土地地上物補償重估
拒絕接受墓地變更為住宅用地
就在2010年08月06日我重新檢視大埔自救會的網頁,他們又改訴求了。新的訴求如下:
立即停工!
行政院、苗栗縣政府應立即公開與自救會成員、律師協商,處理後續事宜!
大埔全區原屋原地保留,拒絕換地!
歸還兩百年農地泥土!恢復遭毀的灌排系統!
立刻修改土地徵收條例!
現在,他們已經擴大了,不再只是要保祖產了。要立即停工,拖整個竹南地區的發展下水。
停工之後還要跟他們協商,這可怪了,都要求停工了要協商啥?然後這24人代替900多人發
聲,要大埔全區原屋原地保留。泥土還要之前那一批喔,好的壞的都不行,要有正字標記原
來那批土。然後土地徵收條例也要改了。怪怪,這四點怎麼跟先前訴求完全不同啊。他們的
中心訴求到底是什麼?為了24個人的訴求,免討論,數千億的投資就要求全部放棄,拖大家
去死。他們可是大地主啊。前幾天大埔一個阿嫲自殺,家屬出來抗議說上一次徵收「害」阿
嫲獲得九間房子與一甲的土地。他們有的是錢,別人怎麼辦?
從自救會FACEBOOK的其他訴求說起
地主又常說政府搶了他們60%的地,可是這也是隱藏了許多事實以後用來吸引同情的做法。
在區段徵收以後政府允許以地易地。因此會有一個公式計算最好的狀況是以農地的原面積乘
以46%來得出交換的建地大小(這也是本案中的比例)。因為建地跟農地相差價格如此之多
,因此事實上地主還是賺的,而且往往賺很多。另,那沒有給地主的54%可不是政府A去大賺
特賺,其中有多少比例必須拿來作公共建設也是有法令規定的。因此地主的訴求只是用面積
來掩蓋他們事實上有多獲利的事實。
在政府宣布為了滿足自救會的抗爭,並滿足他們「永世務農的夢想」,另外配給他們一塊一
模一樣大小的農地換給他們。自救會這時候又不接受了,說要原地原還而且還要當初被挖掉
的土原原本本回來。這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事。你能想像一塊廠房用地中有一個人的地是建地
卡在那邊死不走的狀況嗎?區段徵收中同一區塊的地儘量放在一起才有最大的公眾利益。抗
議地主要原地原配還給當農地只是為了刁難政府獲得更多談判籌碼。另外還有一個更大的陰
謀是,他們的地就算是農地,因為旁邊都是建地,依法他們是可以申請農地轉換為建地的。
先吵起新聞遂其所願換成自己的地是農地,再偷偷換成建地賺個十倍。嘿嘿。另外還有一個
原因,這個開發案每一區做什麼是早就決定經過審查的。他們要原地原配,就是等於要讓整
個計畫重新審過。那些已經開始整地的當場成為傻瓜,整個開發立刻損失好幾億的可能投資
損失。這個案子從審查到現在開始動工整整五年,難道要另外一個五年審查才夠?可惜自救
會這個美夢已經破碎了,因為政府以1:1的比例換了都市計畫農地給他們。而且還保證非輕
易不更變其地目。讓其世世代代務農啊,得其所願。唯一的問題就是那些地因為是農地又回
到了一坪幾千塊的價值就這樣而已。讓我為各位算算自救會損失多少錢。苗栗大埔與徵收扯
不上關係的農地大約是4000台幣一坪。自救會員本的農地因為可能被徵收,價格被炒到
13000一坪或更高。如果被徵收,以換得的面積是46%來算,換得的土地平均價值至少五萬~
十萬,今取其中位數八萬。自救會成員土地大約是十公頃(30250坪)。自救會原本的土地
因為可能被徵收價值是快要台幣四億(30,250 * 13,000 = 393,250,000)。如果自救會同
意被徵收,他們換來的土地全部賣出可以獲得11億(30,250 * 0.46 * 80,000 =
1,113,200,000)。可是因為他們現在抗爭換來了永世不的變更地目的農地,他們的土地總
值則是1.2億左右(30,250 * 4,000 = 121,000,000)。自救會可稱得上是求仁得仁,為了
達成永世務農的夢想,放棄可能高達10億的潛在利益,當真是令人佩服之至。
再來一個說明自救會其實是騙子的例證。自救會放了一段影片說是,苗栗縣政府拆了他們的
房子,鴨霸可惡。可是跟你說,那並不是苗栗縣政府拆他們房子的影片。那是其他同意被徵
收的地主,為了領取自行拆遷的獎勵金,自己請人把自己的房子給拆了。從頭到尾都跟自救
會無關。至於那些人宣稱被徵收掉的是多年傳下來的房舍,嘿嘿,明明那些都是蓋起來不到
六年的房子,怎麼成了祖先傳下來的房舍?
23公頃與28公頃之謎
要瞭解為什麼自救會對23跟28公頃哇哇叫,要先瞭解那個園區的規劃。在園區事業專用區(
蓋廠房的地方)還是23公頃時,規劃長這樣。
http://0rz.com/IQk2uH
我把園區事業專用地用紅框框起來了。藍框則是建築用地,也就是抗爭地主房屋主要所在
的地方,在這個階段因為房屋在建築用地上,按照法令可以申請保留地上物(注意可以申
請跟一定可以保留是不同的)。
可是故事在園區事業專用地擴大為28公頃時就不同了。因為抗爭地主的房子被劃入了園區
事業專用地(也就是下圖的紅框部分),所以會蒙受一點地上物的損失。不過話又說回來
,地主的地上物可是違建,縣府為了讓地主能拿到最優惠的條件。同意就地合法以後再給
予地上物補償,不然本來是可以直接拆掉的。所以地主的損失已經縮到最小了。地主哇哇
叫喊不公,其實就是希望自己的地上物可以不要被拆。
http://0rz.com/91nh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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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 深 淺 中 淺 深 普
綠 綠 綠 間 藍 藍 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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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人《》 外省人 》 中國人 》 支那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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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爭地主的真正訴求分析
從自救會FACEBOOK的訴求說起
首先我們要弄清楚,抗爭地主的要求並沒有說他們要世代務農、守護農業等等。那是周圍的
社運份子給自救會硬安上的。另外自救會為了要博取社會注意也把這個從來不是他們訴求的
主張張冠李戴裝成是自己的主張。
自救會的訴求其實也一直在改,不要以為自救會有多少的理想性。他們的訴求是社會想聽什
麼就改什麼,從來就沒有一個定論。他們基本上是哪個話題熱可以博取同情,就改訴求。讓
我們先來看看他們最近的兩個版本的訴求,以下是倒數第二個版本:
我們要求重啟公開公正協商,協商未果之前,停止拆屋、停止施工;
我們要求儘速公佈「權利價值評定單位價」,別以不確定的配地百分比矇騙農民;
要求對於已經繳交權狀、或是已經拆屋的居民,檢討現有的補償方式,給予合宜的照顧
拒絕接受墓地變更為住宅用地
讓我們一個一個分析這些訴求。第一個訴求中要求重啟「公正」協商。這就讓自救會面臨了
幾個衝突的問題。什麼樣的協商是公平的?在眾多地主中,只有24個認定自己沒有公平協商
機會。而他們的其中一個訴求就是絕不接受徵收(參照大埔自救會會長在內政部都市計畫委
員會第689次會議中的陳情)。敢問一下,你既然絕不接受徵收了,你要協商什麼?另外
一點,什麼叫做公平?當這麼多地主都能夠接受徵收所帶來的額外收益時(至少三到四倍於
原來土地的價格),就有人不接受。那要怎麼樣才能定義到公平?完全滿足這些抗爭的人才
叫公平?按照徵收的法令,土地徵收以後必須要在設定期限內開始動工,否則整個徵收案就
要撤銷。這個徵收案為所有徵收的地主帶來了將近60億台幣的價值。如果因為這少數的地主
犧牲其他人可以獲得的利益,這又是哪門子正義?
第二個訴求則是假議題。權利價值是一個地政上的術語,在區段徵收中,選擇以地易地最後
換得的土地面積比例跟獲得的土地的價值、還有總徵收的補償金額、以及被徵收土地之價值
等有一個公式來決定。這個價值因為還沒有抽籤換地、現在也還不知道誰會換到哪一塊,因
此知道了也沒用。更重要的一點是大埔自救會沒有資格抗議這一點,典型的當事人不適格。
權利價值只有選擇以地易地的被徵收戶才有意義,因為這是拿來決定以地易地大小的依據。
大埔自救會早就因為自己延誤的關係,失去了以地易地的資格。不管這個權利價值最後是否
合理,都與大埔自救會無關。
那第三點則是假好心。其他的98%一來沒有反對意見,還有支持縣政府希望縣政府儘快徵收
開發的。人家站在跟這24戶不同的立場,結果這自救會跑來說要求政府給予合宜的照顧。這
就是典型的越俎代庖外加假好心。
抵價地。請問自救會在抗爭什麼?
更早以前的訴求版本,則更與所謂的土地正義沒有關係了。這裡面哪一樣不是與錢有關?
土地補償以公告地價加七成辦理
馬上公佈抵地回算價(回算權利價值評定單位價)
土地地上物補償重估
拒絕接受墓地變更為住宅用地
就在2010年08月06日我重新檢視大埔自救會的網頁,他們又改訴求了。新的訴求如下:
立即停工!
行政院、苗栗縣政府應立即公開與自救會成員、律師協商,處理後續事宜!
大埔全區原屋原地保留,拒絕換地!
歸還兩百年農地泥土!恢復遭毀的灌排系統!
立刻修改土地徵收條例!
現在,他們已經擴大了,不再只是要保祖產了。要立即停工,拖整個竹南地區的發展下水。
停工之後還要跟他們協商,這可怪了,都要求停工了要協商啥?然後這24人代替900多人發
聲,要大埔全區原屋原地保留。泥土還要之前那一批喔,好的壞的都不行,要有正字標記原
來那批土。然後土地徵收條例也要改了。怪怪,這四點怎麼跟先前訴求完全不同啊。他們的
中心訴求到底是什麼?為了24個人的訴求,免討論,數千億的投資就要求全部放棄,拖大家
去死。他們可是大地主啊。前幾天大埔一個阿嫲自殺,家屬出來抗議說上一次徵收「害」阿
嫲獲得九間房子與一甲的土地。他們有的是錢,別人怎麼辦?
從自救會FACEBOOK的其他訴求說起
地主又常說政府搶了他們60%的地,可是這也是隱藏了許多事實以後用來吸引同情的做法。
在區段徵收以後政府允許以地易地。因此會有一個公式計算最好的狀況是以農地的原面積乘
以46%來得出交換的建地大小(這也是本案中的比例)。因為建地跟農地相差價格如此之多
,因此事實上地主還是賺的,而且往往賺很多。另,那沒有給地主的54%可不是政府A去大賺
特賺,其中有多少比例必須拿來作公共建設也是有法令規定的。因此地主的訴求只是用面積
來掩蓋他們事實上有多獲利的事實。
在政府宣布為了滿足自救會的抗爭,並滿足他們「永世務農的夢想」,另外配給他們一塊一
模一樣大小的農地換給他們。自救會這時候又不接受了,說要原地原還而且還要當初被挖掉
的土原原本本回來。這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事。你能想像一塊廠房用地中有一個人的地是建地
卡在那邊死不走的狀況嗎?區段徵收中同一區塊的地儘量放在一起才有最大的公眾利益。抗
議地主要原地原配還給當農地只是為了刁難政府獲得更多談判籌碼。另外還有一個更大的陰
謀是,他們的地就算是農地,因為旁邊都是建地,依法他們是可以申請農地轉換為建地的。
先吵起新聞遂其所願換成自己的地是農地,再偷偷換成建地賺個十倍。嘿嘿。另外還有一個
原因,這個開發案每一區做什麼是早就決定經過審查的。他們要原地原配,就是等於要讓整
個計畫重新審過。那些已經開始整地的當場成為傻瓜,整個開發立刻損失好幾億的可能投資
損失。這個案子從審查到現在開始動工整整五年,難道要另外一個五年審查才夠?可惜自救
會這個美夢已經破碎了,因為政府以1:1的比例換了都市計畫農地給他們。而且還保證非輕
易不更變其地目。讓其世世代代務農啊,得其所願。唯一的問題就是那些地因為是農地又回
到了一坪幾千塊的價值就這樣而已。讓我為各位算算自救會損失多少錢。苗栗大埔與徵收扯
不上關係的農地大約是4000台幣一坪。自救會員本的農地因為可能被徵收,價格被炒到
13000一坪或更高。如果被徵收,以換得的面積是46%來算,換得的土地平均價值至少五萬~
十萬,今取其中位數八萬。自救會成員土地大約是十公頃(30250坪)。自救會原本的土地
因為可能被徵收價值是快要台幣四億(30,250 * 13,000 = 393,250,000)。如果自救會同
意被徵收,他們換來的土地全部賣出可以獲得11億(30,250 * 0.46 * 80,000 =
1,113,200,000)。可是因為他們現在抗爭換來了永世不的變更地目的農地,他們的土地總
值則是1.2億左右(30,250 * 4,000 = 121,000,000)。自救會可稱得上是求仁得仁,為了
達成永世務農的夢想,放棄可能高達10億的潛在利益,當真是令人佩服之至。
再來一個說明自救會其實是騙子的例證。自救會放了一段影片說是,苗栗縣政府拆了他們的
房子,鴨霸可惡。可是跟你說,那並不是苗栗縣政府拆他們房子的影片。那是其他同意被徵
收的地主,為了領取自行拆遷的獎勵金,自己請人把自己的房子給拆了。從頭到尾都跟自救
會無關。至於那些人宣稱被徵收掉的是多年傳下來的房舍,嘿嘿,明明那些都是蓋起來不到
六年的房子,怎麼成了祖先傳下來的房舍?
23公頃與28公頃之謎
要瞭解為什麼自救會對23跟28公頃哇哇叫,要先瞭解那個園區的規劃。在園區事業專用區(
蓋廠房的地方)還是23公頃時,規劃長這樣。
http://0rz.com/IQk2uH
我把園區事業專用地用紅框框起來了。藍框則是建築用地,也就是抗爭地主房屋主要所在
的地方,在這個階段因為房屋在建築用地上,按照法令可以申請保留地上物(注意可以申
請跟一定可以保留是不同的)。
可是故事在園區事業專用地擴大為28公頃時就不同了。因為抗爭地主的房子被劃入了園區
事業專用地(也就是下圖的紅框部分),所以會蒙受一點地上物的損失。不過話又說回來
,地主的地上物可是違建,縣府為了讓地主能拿到最優惠的條件。同意就地合法以後再給
予地上物補償,不然本來是可以直接拆掉的。所以地主的損失已經縮到最小了。地主哇哇
叫喊不公,其實就是希望自己的地上物可以不要被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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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Bennie
at 2011-07-11T22:04
at 2011-07-11T22:04
By Olive
at 2011-07-14T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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