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面下著大雨,吃早餐傘被拿走 - 板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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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Vonkarman (666)》之銘言:
我也來分享報案的經驗

不過跟偷竊無關

之前玩遊戲“英雄聯盟”被玩家無故問候娘親

原本玩遊戲嘴砲是很正常的事情

但對方越駡越難聽

又加上我是贏對手的

只因為他自己打不贏他那路的對手就惱羞

於是截圖之後網路報案

過沒幾分鐘兩個警員一男一女來我家按電鈴

肥宅我當時還只穿著內褲開門

想不到網路報案是員警親自上門XDD

重點女警很漂亮( ̄▽ ̄)

我告訴那男警狀況後並說明我想提告公然侮辱

男警開始各種推託

“這個找不到人的啦”

我直接說之前不是有很多案例有找到嗎?

並舉出幾個新聞案例

“那是運氣好”

不跟他多做辯論我說我堅持提告

順便跟他說遊戲公司會提供IP跟遊戲歷程

只要對方在台灣一定找得到

“就算找到了你要怎麼證明是該IP持有人在電腦前面駡你的”

哇操這個應該是被告到時跟檢察官解釋的吧…

這樣說的話那些當年用BT下載寒戰被電影公司告的人只憑IP抓人怎麼幾乎都被抓?

我直接說沒關係我堅持報案

“好我們回分局等你”
(一臉不屑走掉)

資料整理好到警局後沒看到那兩位來我家的員警

只看到一位應該是菜鳥一直勸我不要告

勸到最後居然用拜託的……

然後我媽也打電話來叫我不要告

因為在家時那兩名警員一直瘋狂洗腦我媽

跟我媽說什麼告人要花很多錢跟時間啊一直跑法院啊還要請律師辯論不划算啊巴拉巴拉…


以為在演八點檔嗎還一直跑法院會花很多錢咧…騙小孩嗎?

公然侮辱這玩意沒和解的話通常都是簡易判決居多…也就是說最多就是跑一趟警局做筆錄
加上跑一趟檢察官開庭

簡易判決:檢察官開庭那次如果沒和解就雙方直接在家等判決書不會開庭

我還是第一次聽到公然侮辱刑案要請律師辯論的……又不是民事糾紛或是重大刑案

但在家母壓力下再加上那菜鳥員警態度很誠懇就想說算了( ̄▽ ̄)

隨便附上一則英雄聯盟提告的案例

網路google關鍵字(英雄聯盟 提告)就一堆新聞案例了

https://m.gamer.com.tw/home/creationDetail.php?sn=3474069



我想說的是警察可能覺得網路謾罵是小事

就跟雨傘被偷提告只是浪費司法資源

但是犯罪就是犯罪啊…搞得原本對的人好像是錯的一樣

PS:我在板橋報案的

—————————————
以上就另一個觀點提供參考,

手機打文排版差請見諒

犯罪百百種,自然有重有輕

有和大眾息息相關

亦有偏向私人領域之事

公然侮辱之罪,

收集證據最快的人絕對是在螢幕面前的自己

警察能做什麼?函文遊戲公司要資料?

查他ip水表?再叫他來做筆錄?

說實在的曠日費時而且隔靴搔癢

為什麼呢?因為這些之後去地檢署都要再跑一次

蒐證基本上這種案件靠自己向地檢署提告就可以了

剩下都給地檢署去函文還比較省時

處理你這件案件我坦白說吃力不討好又沒啥分賺

聽起來很諷刺,但是犯罪百百種,

新北一年案件多少可以去看看

這還是扣掉不 的部分.....

多管點案件,結果是必須8+4之後還要留下來處理

隔天也許隔了4-6小時繼續上班

東部和某些地方的班表真的很有趣,

有時候下班沒睡覺還要接著受訓

不過關於原來竊盜有錄到的部分

能拿到錄影就直接去地檢署提告

不要再找警察了

現在地檢署提告你用郵件掛號過去一樣行

拉哩拉雜打一堆,

其實我覺得只有部分案件需要警察立即介入

其他的還是找地檢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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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Freda avatarFreda2019-05-10
先說哪個分局@@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9-05-14
你是不是當初來我家的正妹警察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9-05-15
問一下好了捷運站出口附近撿到悠遊卡是要給警察局還
是拿給捷運站人員
Madame avatarMadame2019-05-19
捷運人員,掉的人又不一定又去各"地方"警察局查
Hedy avatarHedy2019-05-22
我之前在劍潭捷運出口外撿到,捷運服務處不收,害我又走了
10幾分鐘送去附近警察局,但上次在新埔站外撿到,站方有收
,不知道標準是什麼
Rae avatarRae2019-05-23
這就莫名奇妙了
上次本魯撿到
拿去給捷運人員
說下次不要再給他們
只要離開了捷運站
不歸他們管
要我拿去警察局
警察局上次跟我說
Dinah avatarDinah2019-05-26
他們又不是悠遊卡公司
到最後本魯就直接放捷運站
真的不是我想抱怨每個地方
都想推這個就要推給地檢署
地檢署會不會又推給警察局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9-05-28
讓人想嘴就是最後那邊
誰知道什麼東西警察要介入啊
真的不是想抱怨
私家攤販跟違停每次警察巡邏
也是針對特定地點取締
上次新聞被問倒的盤查警察明顯
專業也不足
之前前女友住分組套房
有人敲大門還用命令式叫我女友
開門都不知道到底用那套標準
依法行政
外籍女子東西丟掉還能上新聞
暖心警察幫忙找回
臺灣民眾丟了東西呢?
Callum avatarCallum2019-05-29
不是每個外籍人士掉東西都能順利找回上新聞啊~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9-06-03
推給地檢署?地檢署推給警察局?呃......
Ethan avatarEthan2019-06-05
其實本國刑案要不要起訴都是地檢署決定的不是嗎.....
Doris avatarDoris2019-06-07
不太懂原po的原意但是
http://i.imgur.com/0zrJcD4.jpg
Callum avatarCallum2019-06-12
要點嘛......當然打得冠冕堂皇....現實面就.....
Ida avatarIda2019-06-17
看完真無言,有人被砍就先找地檢署的意思嗎..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9-06-19
可以公佈一下你LOL的id嗎?讓大家注意不要嘴砲你,免得被告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9-06-20
我何時說被砍先找地檢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