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長關說案開庭 女警說:沒要告廖婦 - 基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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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長關說案開庭 女警說:沒要告廖婦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1/7636737.shtml
【聯合報╱記者牟玉珮/基隆報導】

2013.01.15 03:08 am


基隆地院昨天審理基隆巿長張通榮被控教唆縱放人犯案,被廖姓婦人
毆打的王姓女警否認要告廖婦,說會去醫院驗傷,是因副所長叫她去
的;陳姓副所長則說,帶廖婦回派出所是懷疑她喝酒,且有情緒不穩
情形需要保護管束,並不是很明確要以妨害公務罪嫌法辦。

張通榮去年9月間涉嫌為酒醉毆警的廖姓婦人關說,拍桌發怒並以調職
威脅警察,被依妨害公務、縱放人犯等罪嫌起訴,同案被告還有廖婦
、分駐所前所長林煌盛、承辦警員廖祥銓。

經5次準備程序庭,基隆地院昨天開審理庭,被毆的王姓女警及在場目
擊的陳姓副所長,以證人身分出庭,其餘4名被告由律師陪同出庭。為
避免證詞互相干擾,王、陳兩人隔離訊問。

王姓女警說,一開始和副所長要驅離廖婦違規並排停車,見廖婦從自
助餐店出來,精神、情緒不穩,勸導廖婦不要開車時,廖婦出手揮擊
,才和副所長強制把人帶回所。

王姓女警說沒聞到廖婦有酒味,但廖婦精神狀況不好,需要保護管束
,保護管束不需做筆錄,不清楚當天為何要做;驗傷是因聽從副所長
吩咐,並沒要對廖婦提告。

陳姓副所長則說,當時因看到廖婦步履不穩,又聞到廖婦身上有酒味
,才要求廖婦出示證件並制止開車,有告知她依法執行公務,後因廖
婦不配合,下車後突然揮打女警,認為已涉妨害公務,就馬上制止,
將人銬回。

他說,實務上警察處理酒後鬧事,不一定都辦妨害公務,也有人不計
較就算了;帶廖婦回所後,並沒很明確要辦妨害公務,還跟同仁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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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3-01-16
哇噻!河蟹到這種程度喔?通融哥真有你的!
Sarah avatarSarah2013-01-17
這隻螃蟹還真大
Hardy avatarHardy2013-01-18
張通榮 通融通融
Queena avatarQueena2013-01-19
通融掉了!
Hardy avatarHardy2013-01-21
果然很通融 連警察都通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