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市公所10日宣布10月1日起垃圾清運時間改為周收5日,每星期三、星期日垃圾車及回
收車將停止清運。
市長邱建富表示,這項改變是因應新舊社區人口變遷及垃圾量降低,同時配合105年1月1
日勞動部《勞動基準法》縮減法定工時每周40小時之規定。
邱建富強調,雖然垃圾清運改為周收5天,為讓市民方便,市公所設置於中興路、南平街
、中正路(仁愛路口)、三民路、台鳳一德南路、公園路等6處定點的垃圾收集處,仍維
持每周一至周日的上午6點30分至8點30分收運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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