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魯閣打擊場遺失皮包和手機 - 台北內湖區
By John
at 2010-08-23T02:49
at 2010-08-23T02:49
Table of Contents
推 zmopeax0204:竊盜為公訴罪不管你要不要和解都會有污點.08/23 00:02
→ kenlssh:應該也構成侵佔了吧?08/23 02:11
就我今天報案說明一下
由於整件事是我本人疏失讓物品離開我身邊,因此並非竊盜
而我報案為了能夠成案 不是報""遺失"" 而是報""侵占遺失""
當然警察也有說 侵占遺失也是公訴罪
如果真的抓到人 不管我原不原諒他都要上法庭
如果他主動交付警察局 就不構成 會當做他好心撿到 只是晚送到警察局
至於有人會問 只是個皮包和手機 幹嘛這麼認真
或是問 如果真的是有人一時貪小便宜 就背負這麼重的罪 毀了前程
原因主要在我皮包和手機不見的幾分鐘內 我就已經請櫃台廣播 請問有沒有人撿到
卻這幾分鐘內 我手機也剛好關機 我猜測他知道我在找 怕我聽到手機響鈴關掉了
明顯是故意的
況且在打擊場 我打完後下一個人不可能進去時沒看到我遺忘在投幣機上方
我就在隔壁道(140 km/h )在那看我同學揮空棒
因此推斷是我打擊後的下個人
由於調閱監視錄影帶須要報警 我也請店長幫我確定攝影機編號
相信如果要找出來是誰 應該不會太難
只希望一切都是巧合 可能您把手機摔到剛好關機(但我又沒設密碼)或是當機
希望您盡快將東西送至警察局 或者與我聯絡
當然在這也提醒內湖鄉民 隨身東西真的要注意
如果不幸遺失物品須要報警 也請報""侵占遺失""
警察也說 如果只是報遺失 警察就是等撿到的人乖乖送上來
侵占遺失 要做三聯單筆錄 會主辦辦案 當然要有相關線索比較容易
以上只是今天員警和我講的 可能專業部分有錯 也請多多指教
最後提醒一下東湖一帶鄉民注意 今天做筆錄警察大大剛好抓到一個竊賊
警察再問他 XXX那件是不是你幹的?? XXX那件呢?? 還是XXX是你???
由此可見 最近小偷真的很多
最後還是誠心希望我的東西能夠找回來 真的有些東西意義大於價值 拜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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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內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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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Necoo
at 2010-08-26T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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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0-08-29T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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